我去听过的演唱会不多,陈绮贞的、陈奕迅的、周杰伦的、杨千嬅的,还有小时候被爸妈带着去的但完全不记得名字的明星的。
好像这四场演唱会,正好对应着我人生不同的阶段。
Chapter1/陈绮贞:《我的骄傲无可救药》
高中时期的演唱会,是叛逆的吧。就和陈绮贞的嗓音和歌词一样,干净的叛逆。
我读高中的时候,演唱会的门票对我来说简直是个天价,那时候每周饭卡只充80。
陈绮贞不是我最爱的歌星,但那年喜欢陈绮贞的人真的好少,少到你说我喜欢陈老师,他们以为你在说陈冠希。
高中的姑娘,总爱酷。如果你喜欢的东西够小众,你的审美就足够有品位。
我的初中死党(当年还流行死党,而不是“闺蜜”)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品位很足的人,我很喜欢“学”她。
那天她拿着陈绮贞的演唱会门票来找我,说,我们一起去看吧,你看我买了两张。
我心想:我只在你mp3里听到过一两首她的歌,声音很甜,别的我不知道啊,我去听有什么意义。
但我嘴巴:ok lets do it。
对,这是我第一次主动要去听的演唱会。在我做足了功课之后,也只会唱《旅行的意义》里面的歌。但在场外排队的时候,我还要假装自己好懂好懂,不尽特别早就到了现场排队,更是想要靠买“机车帽”来展示我确实“懂她”。
那次的演唱会,在杭州体育馆,不大,甚至有点小。小到让我觉得,有那么多不会的歌,我竟然要无地自容。
《1234567》是陌生的、《躺在你的衣柜》也没听过、《九份的咖啡店》可能只会副歌,还有一大堆连名字都说不上来的歌。看着我死党和身边所有人的在全情投入,我才发现“原来我的功课做得那么差”。
我跟着旋律摇晃着双手,跟着他们一起给陈绮贞唱生日歌作为惊喜,结束了之后还在恍惚,这一晚我在干嘛。
但从那以后,我开始恶补陈绮贞,我开始觉得喜欢听她的歌是我的品位。每当有高中同学问我,你最喜欢的歌手是谁,我不仅要写上她的中文名还要把英文名也写上。
我多骄傲啊,以为喜欢足够小众的音乐,就能显示自己的独特。
我多骄傲啊,因为这次演唱会的尴尬,学会了陈绮贞几乎所有的歌,甚至还学会模仿她的声线。
在进入大学的时候,KTV里,听到同个社团的人,叫另外一个学姐“小陈老师”,我甚至默默点了一首《我的骄傲无可救药》随后附上,满心欢喜听到大家说,“啊?没关原唱吗?”。
后来的后来,我到底是喜欢陈绮贞的歌,还是喜欢那种独特呢?
Chapter2/陈奕迅:《好久不见》
大学的时候,一个玩得特别要好的学弟跟我说:“姐,请你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
我回他:啥时候这么孝顺了。
他说:本来买给喜欢的妹子的,但表白失败了,只好找你。
我说:但我只会一些他烂大街的歌。
他回:没事,就当去见见世面。
为此,他不仅请我看了演唱会,还得包了我来回上海的火车票和住宿费。我打趣说:这个世面可真贵不是?
演唱会开始前,我们去看了MM豆的线下门店。
我还记得他站在门口对我说,姐,将来我想去宝洁或者玛氏。这是我的梦想。
我大他一届,学校刚分了专业,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甚至连不想要什么也搞不清楚。不说随波逐流选了什么专业吧,我甚至是,看菜下饭,看我的名次和成绩选了个刚好够上的专业。
我看着他,有点好笑,梦想是什么?能和MM豆一样吃掉吗?但我顿了顿,给了一句没什么力道的加油。
陈奕迅的演唱会,没什么印象了,倒是在MM豆,为了赞助一下这个小伙子的梦想,买了不少周边。
后来他上了大二,我上了大三,换了校区,关系也远了。大家各自忙各自的,毕业以后我只在他的朋友圈知道,他真的去了宝洁。
我还记得演唱会上,他问:姐,你最想听到那首歌。
我说:《好久不见》。
可Eason一直都没有唱这首歌,直到直到粉丝一遍遍地喊他的名字。
在最后的时候,《好久不见》的前奏响起,我记得我落泪了。
Chapter3/杨千嬅:《少女的祈祷》
我在香港生活了3年,没有爱上粤语,也没有爱上粤语歌。
我和远哥在一起不久,就因为他听了好多好多的粤语歌。
独爱杨千嬅。太烈女了。
这次我学聪明了,演唱会开始前的两个月,我几乎每天都在循环听她的歌。
越听越觉得,到了我这个年纪的女生,渴望爱情又被爱情伤过,渴望自由又渴望爱的束缚。
太适合杨千嬅的歌了,太好哭了。
想要《自由行》,却像歌词里那样,想要下个圣诞夜有人陪着过
想要做个《烈女》,却甘愿去你家里扫地
懂得《人情世故》,又想假装什么都糊涂
当个《野孩子》,却也担心离场会太失敬
去演唱会之前,我想,我最想和远哥一起听的歌,是《少女的祈祷》。
后来千嬅真的唱了,我也跟着用不标准的广东话,嘶吼。
我扯着远哥的手说,这是我这次最想听的歌。
但我不知道他听不听得懂,其实是最想给你的歌。
“祈求在路上没任何的阻碍/令愉快旅程变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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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们去听的演唱会,有没有故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