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除了这类情况之外,如果人类吃肉的原因只是出于习惯,只是因为口腹之欲,只是为了舌尖的美感,并不涉及自己的存活,这种利益跟动物的生命利益相比,跟他们在养殖、屠宰过程中所要承受的痛苦相比,显然不成比例。这时候,根据平等考量利益的原则,吃肉就是错的,人类不应该吃肉。这也是平等原则的逻辑结论。
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变成素食主义者,完全拒绝肉食呢?辛格在这里考虑了一种余地。如果使用传统的放养方式饲养少数动物,让动物按照天性觅食、交配,在比较开阔的自然空间里自由活动,最后用比较人道的方式宰杀食用,这种动物或许可以食用。但是这种肉显然不可能商品化,在工业化、都市化的环境里也不可能存在。何况,现代人的食物选择非常充沛多样,宰杀然后食用动物产品并非必要。所以整体而言,虽然辛格愿意考虑少数例外的情况,他的主张仍然是一种涵盖肉类、蛋类以及乳类的素食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