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整本书围绕着梅克姆小镇的日常人事物,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来描述其在小镇内的所见、所闻及所经历的一切。
最具神秘的是“怪人”的存在。主人公描述其与她哥哥和她的朋友迪尔对怪人生活的好奇。兄妹两每天上学都会经过“怪人”家,从一开始的害怕(被流言蜚语笼罩的“怪人”),慢慢地平息恐惧,甚至有点小惊喜(在树洞里发现一些小东西,可以说是小礼物),直到最后“怪人”出手相救(厄尼尔企图伤害兄妹两时)。主人公以其视角及其内心活动一步步揭示了了现实社会中流言蜚语的“创造力”和“影响力”。在信息化日渐发达和言论愈加自由的社会,公众可以以很小的代价在媒体上和生活中发表各种言论,国家鼓励言论自由,但更多的人群则无视事情真相,妄加评论,轻则影响当事人心情,严重则影响当事人性命。小说中,拉德利一家也是在邻居的流言蜚语中变得神秘,或者应该是变得恐怖。而“怪人”却看透小镇的“创造力”或者是人类的歪歪能力,不能说他是恐惧社交,而应该说是厌倦毫无意义的交流。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慢慢喜欢上城市的生活,你也可以我行我素,大家各自的宽容度比较大,或者大家无心关心你得生活,但反而这给了你足够的个人隐私。相反在小村里,大家就喜欢小题大做,妄加添油加醋,丝毫未尊重当事人隐私。希望大家都能给自己也给别人多点宽容度。
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种族歧视。白人厄尼尔女儿在感受到黑人的真挚关心后,企图更进一步占据黑人,不料被父亲发现。顾及自尊心以及所谓的种族阶级,厄尼尔女儿反咬黑人强奸。
整个事件从开始到审理再到黑人看不到希望企图越狱被枪毙的过程中,小镇中甚至当时的社会里,种族歧视深深扎根在大部分民众心理,甚至黑人心里也默认了这种种族歧视。(某一陋习,最恶心的某过于你明明厌恶、明知其不合理,行动上却出奇地认同)。当今社会也是如此,三人成虎。
主人公父亲,阿迪克斯,一个突破近亲结婚、屋内屋外一样、宽容善良、尊重他人的父亲、律师。在兄妹两成长中,其一直身体力行,教育孩子又不压抑其天性。期间,被委任为黑人的诉讼律师。在种族歧视严重的当时,阿迪克斯明知其无法改变人性,但仍竭尽全力,甚至愿搭性命相救。开庭审理,他的努力让陪审团足足犹豫了几个小时的时间,即使最后结果是黑人有罪。他了解人性,却依然尊重人性。如此通透淡然、而又宽容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