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由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写于20世纪30年代的故事,发行时间是1960年。由故事发生的背景来看,这个时候的美国经济萧条,人权等级严重,种族歧视严重。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这对于我来说就是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片段,而不是书的主要内容。只是这个片段刻画的情节矛盾突出,激发了当时社会的人权与种族矛盾。
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斯库特.芬奇的视角像我们阐述发生在自己家,和自己的父亲相关的故事。他的父亲阿迪克斯是梅科姆镇的律师,这个案子是他父亲的工作。因为汤姆·鲁滨逊是个黑人,在镇上没有人会维护黑人的利益,而阿迪克斯作为律师,也作为一个父亲,他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取这个黑人的公正。这个镇上的人在得知他审判这个案子,并有了些进展时。他们不相信在法律的维护下黑人比白人更有利,在他们的认知里,即使是在法庭上,当对方双方是一个黑人一个白人时,白人总是胜诉,而黑人要么被宣告无罪释放,要么就是死刑。而往往死刑就是为黑人准备的,事情就是这样的丑恶,可现实却也就是如此。
作为一个律师,阿迪克斯知道自己在接到这个案子时,就要用命去维护法律的公正。作为一个父亲,阿迪克斯也知道自己现在所做的,是为了给自己的孩子做榜样,就像他对孩子所说的“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的以为一个人手里窝着抢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时,可你仍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这个人的形象十分突出,他甚至就是法律的代表,我很喜欢他作为一个律师的职业操守,以及作为一个父亲的担当与责任。
这本书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我觉得就是讲善良。有一个场景是他被镇上的人攻击,险些被枪打死,而那些人正是他的邻居们,但是他后来还是选择原谅这些人,并教会自己的孩子去原谅。阿迪克斯对他的孩子说过“永远都不要从别人的口中去认识一个人,不要相信流言蜚语。 直到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 ”他选择原谅镇上的人,是因为他觉得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只是他们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要去的结果也和他不一样,他理解他们的行为。这是他的这番阐述,让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善良的人。
在平平淡淡中透露着美国的致命问题——种族问题。打破了我们以往看到的种族裂痕,这次相反的,我在书中看到了希望,作为白人的律师,在法庭上为黑人的权益做出奋斗,白人和黑人不是对立的关系,白人也在为黑人争取法律的公平。这是一大进步,更让我觉得是本书的亮点所在。
—— 2019.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