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的权利意识不断觉醒和财产价值越来越大,因继承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现就继承的一些问题给大家作分享:
1、继承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名下的银行账户余额、房产、车辆、股票、股权等个人合法财产就成为遗产。
2、继承的方式都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遗产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需要注意,在实践中,往往因为继承人不全没法及时审理。对于法定继承,一定要了解清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情况。要提供结婚证、户口本或者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同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权所以在诉讼中都要追加进来。如果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的要看是先于被继承人还是在被继承人之后死亡。
4、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问题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内容,所以对于2021年1月1日之后死亡的适用)
转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5、放弃继承的形式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今天就分享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