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是为了什么?看到埋葬了最后一个亲人的福贵,我找到了答案

整个故事里,死神总是毫不怜惜地将福贵生命里的美好一次又一次地毁灭在他面前,也一次又一次地毁灭给我们这些读者看。故事最后,所有的亲人都离世了,只剩下年迈的福贵,陪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时不时地回忆那些算不上幸福的过往。

很难表达清楚,看完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但总归不会太愉快。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人生在世,生老病死,在所难免。但是,看到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仍旧会免不了哀伤和心酸。

富家子弟福贵因赌博输掉家产,气死了亲爹,当他在悔悟后开始凭力气干活养家的时候,母亲病重了,去城里请郎中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好不容易九死一生逃回阔别两年的家,等待他的是母亲早已离去,女儿因高烧成了哑巴。

归来的福贵给他的媳妇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带来了生存的希望,一家人在苦日子里一起为活下去打拼着,一颗糖,一把米的幸福感在这个破败的家庭显得弥足珍贵。而此时全家人的希望小儿子庆生为县长老婆献血丢了命。

埋掉了儿子庆生,福贵的生活出现了一丝转机,女儿凤霞嫁给了城里工作的搬运工二喜。凤霞的有孕让一家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不料凤霞生产的时候大出血死了,留下儿子苦根。福贵亲手埋了女儿不久,家珍也跟女儿走了。福贵,二喜,苦根三代人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外孙和孝顺体贴的女婿二喜,福贵知足了。

谁知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死亡,福贵亲手埋葬了他的第六个亲人。此时的福贵老态龙钟,他和未成年的苦根依然为了活着拼着,为了赶在下雨前收棉花,小小年纪的苦根累病了,心疼外孙的福贵给苦根豆子吃,而苦根因为吃多了豆子撑死了。福贵埋葬了他最后一个亲人。

从败光家产开始,福贵也就开始走向了孤独之路,但爱从未走远,欠下赌债,父亲拿出了房产地产让他还债,母亲也没埋怨他,依旧为他挂心。

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的千金,嫁给他后没有享受过一天福,不管他是纨绔子弟还是改过自新,家珍始终待他如初,为他生儿育女,毫无怨言。而他悔悟后也待家珍极好,家珍生病后更是舍不得她干重活,最后送家珍平静离开人世。

女儿凤霞因一场大病变得又聋又哑,但这并不妨碍她是个好女儿,好姐姐。尤其在家珍病了之后更是帮了家里不少忙,算是家里顶梁柱之一。儿子有庆虽然小,但也特别懂事。每天贪黑起早要跑50多里路喂几只小羊,自然很费鞋子,自从福贵心疼家珍说了他几句之后,他便开始拿鞋在手里赤脚奔跑。

女婿二喜虽然是个偏头,却全心全意爱着凤霞和整个丈人家。只因福贵希望凤霞嫁的体面,不要再被村里人笑话,他就借钱迎娶凤霞,且迎娶仪式是全村几年以来都不能比上的。

从整本书来看,福贵的命运真的太惨了,但我觉得福贵还是幸运的。败光家产脱离地主成为贫农,这到让他躲过枪毙地主一劫。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却最终寻得良人。自己曾经那么混蛋,却依旧有家珍不离不弃。尽管生活很不幸,可这一生,福贵有满满的爱包围,所以福贵才能淡然的向陌生人讲述这一生。

在旧社会的生活面前,我们本无能力控制自己的活法,或卑微,或挥霍,或苟且,或坎坷,或奋不顾身却命丧黄泉,或百无聊赖却无病无灾,造化弄人,你千方百计的想得到什么,它便会毫不费力的统统拿走,家庭,钱财甚至生命。

在当今这个不缺衣少食的时代里,我们变了,没有老祖宗留给我们那股活着的倔劲儿,也没了人定胜天的豪言壮志。安稳逍遥的日子让我们沉溺,陷入了一种名叫享受的极乐世界,从此一蹶不振。我们被蒙蔽在这个看起来美好的世界里,太多的无病呻吟被重视,太多的虚假阴暗被掩盖,那少得可怜的清醒者在哪里?不要在意社会的眼光,睿智而刚毅的独行者终究是要解开那些丑陋的面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结尾这句话概括了福贵一生:少年放荡行事对活着并没有了解的想法;亲人的相继离去驱使福贵开始探索活着的意义;晚年归于寂寥的福贵已经不是单纯的“活着”,而是带着全家的希望和故事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苦寻一辈子活着最大的意义还是在于活着本身。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的语言中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源于狂傲不羁的呐喊,也不是来源于凶残猛烈的进攻,而是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忍受所有能忍受的,忍受所有不能忍受的,在绝望和痛苦的边缘,骄傲而坚强的活着。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未曾哭过长夜的人,不足以语人生。”

人生中的“至痛”在余华的笔下显得冷静又克制。经历过“大悲”的人,能够平淡看待自己经历过的一切,这需要怎样的心胸,人性中最伟大的坚持与忍受其实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最朴实,最平凡的人身上。于绝望中继续坚持,于绝望中心存希望,这值得我们一辈子时刻告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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