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误了几天的书评,《一个人的朝圣》刚听到书名时,我还以为是一本有关于一个人的信仰或者是宗教类的书,第一遍看的时候,偶然读了一小段,才发现是一个充满英式趣味的独特故事,继续读下去以至于再来听第二遍的时候,明显的感觉到虽没有主角复杂深沉的故事,没有作者细腻栩栩如生的文笔,但却像一个老朋友将他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不知不觉却在字里行间感知到她所要表达的情感;产生一种莫名的共鸣;厚重而深远。我们有时候是需要这样的方式:独自一人,静下来,看看自己,问问自己;抱抱自己,心疼自己;一个人读书,一个人跑步,一个人的路,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的空间,一个人的朝圣!
这是一本朴实而平凡的书,拿在手里并不起眼,看着封面的背影,一种沉重感涌上心头,简单平实的语言叙述着哈罗德的故事,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哈罗德起初并不知道自己仅仅是要出门寄封简单的信,却因此让自己一路走下去,一直到大半个苏格兰,历时87天,六百多英里的路途。他带着信念、坚强、勇敢、迷茫、忏悔、接受、改变等等最终到达了目的地,见到了奎妮。 他坚信只要他走,奎妮就一定会活着。哈罗德和莫琳是一对老年夫妻,他们在失去儿子后,彼此抱怨,形同陌路相互冷战住在一起。一天,哈罗德突然接到一封来信,是很久以前一个旧同事奎妮写的,信里说自己得了癌症,已无法救治,这封信仅只是一个告别。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却无法挣脱,获得自由。这很像他目前的生活境遇。哈罗德伤痛之余写了一封回信。去寄信的途中,他心绪难平,想起这些年阴暗的生活以及对老友的负疚之情,以致他走过若干邮筒,而没将信发出。直至路过一家加油站,加油站女孩随口说起她姨妈也得了癌症,而因为坚定的信仰而延续了生命。这些导致哈罗德突然决定,他要一直走下去,横跨英格兰,亲手把这封信送至奎妮手中。他觉得,这个漫长的旅途,可以延续、说不定可以挽回奎妮的生命。哈罗德给那家临终关怀医院打了电话,告诉了自己的行程,让奎妮等他。65岁的哈罗德就这么临时起意,没做任何准备,穿着普通帆船鞋,甚至没带手机,就开始了这个漫长的徒步旅程。在这一路的行程中,他历经伤痛、沮丧和绝望,也遇到过形形色色的普通人,几乎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无人可以倾诉的沟壑。能真正理解他的人也很少很少,但大多数人都以宽容和厚待给予了他帮助。最后跟了他一路的小狗离开他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豁达的老人了,生命过程中,总会有过客在下一个站牌下车,连声招呼都不打就默默离你而去,无论你愿不愿意,都将离你而去。对于儿子离去而无能为力的伤恸,终于得以慢慢释怀。路途中一个女人对他说,“你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这本书看到一半其实有背脊发凉的恐怖感,莫琳的内心独白,问自己过去二十年到底哪里出了错?二十年啊,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才忽然惊觉“错了”,真的还能挽回么?那么失去的20年怎么办?两人之间培育了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已经太深太远,连老生常谈都感觉空洞,直刺人心。两个灵魂之间的裂痕是无法弥补的。这一段深深的刺痛着我,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我的10年呢?我错了吗?我的青春我的热情拿什么来挽回?背后一阵阵的发凉,突然之间的泪如雨下,这种感觉太无力太痛苦,不禁感慨一个错误的抉择,一段摇摇欲坠的婚姻会坚持多久?究竟这段路的尽头是哪里?叫我怎么能不难过,怎么能不去想呢?我还能怎么做?怎么做都是错的吧。哈罗德已经在路途中经历所有,确实每件平凡的事情都可能意味着艰辛。他的腿疼得几乎迈不动步子,衣衫褴褛。庆幸的是,他坚持下来了。哈罗德生性懦弱,不善于交际,面对问题总是选择逃避。当年也是因为他的逃避而让奎妮替他背了黑锅而失去了工作。最让莫琳无法释怀的是他这个缺位的父亲,莫琳把儿子的死怪罪到哈罗德身上,直接导致两人关系跌入悬崖。在哈罗德刚上路的时候,莫琳甚至坚信,哈罗德不可能完成这次遥远的行程。在火车上遇见一个吃茶饼流了满嘴液体的人,哈罗德扭头看向一边,想站起来,但意识到这样不行。但同时他又觉得这样目睹他人的无助也是一种侵犯。哈罗德一路走,一路听着这些陌生人的故事,并不评判任何人。还有哈罗德因为一个陌生男人的推荐,进了一家饰品店,他发现没有什么特别感兴趣或者需要的。他有点失望,想离开,但作为店里唯一的一个顾客,又有店员盯着,好像非买点什么不可。最后他买了四个杯垫,一支圆珠笔。在包括后来,一群人得知哈罗德是一个朝圣,一时兴起想要跟他一起行走,他自身已经非常疲倦,也知道自己单独走,会是更好的选择,但是他无法抛弃所有人自己一个人离开。他一路上遇见的很多人。其实反观一路上他遇见的人当中,几乎很少有人听了他的徒步计划后嘲笑他的。从最初的加油站女孩,到后来遇见的客店旅人、酒保、没有孩子的女人、远足的男人等等,甚至是一个陌生女人的粗俗的关心都显得那么珍贵无比。 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最终,哈罗德行走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的贝里克,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一路上哈罗德不断的反思对莫琳的愧疚和自责,对儿子去世的无奈和忏悔。看似这一简单的举动,他包含了无尽的爱,包容,反思,救赎,忏悔,挑战和考验。哈罗德在抵达之后终于能且敢说:“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这是全书让我感悟最深的地方——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人才能最终抵达自己,抵达最真实的自己。富兰克林说过:“我未曾见过一个早起、勤奋、谨慎、诚实的人抱怨命运不好;良好的品格,优良的习惯,坚强的意志,是不会被假设所谓的命运击败的”人要达到的不仅是自由,任何事物都需要付出代价,更重要的,是抵达自在。而所谓自在,是一种境界,一种拘束无碍、超然得失的自我状态,更是一种释然,一种精神忏悔。如果你不放手,你惧怕失去那些你离不开的东西,你最终也无法获取自我而抵达贝里克。所以在我看来在这个87天的行走中,哈罗德和莫琳都在内心做了一次朝圣之旅,更重要的,他们也都完成了一次自我救赎和自我忏悔。他们是相爱的,是幸福的。
在无数睡不着的晚上,我相信会有很多人,习惯性的开始闭上眼睛,安静的想念一个人,想念一张脸。想念过往的点滴,甚至是忏悔曾经的某个甚至是某些遗憾,一个人需要梦想需要眼泪,需要方向,更需要爱和陪伴,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我想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吧,默默的承受着一个人的孤独,经历着一个人的世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达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不重要了了。 幸福,不是长生不老,不是大鱼大肉,不是权倾朝野。幸福是每一个微小的生活愿望达成。当你想吃的时候有得吃,想被爱的时候有人来爱你。每一个现在,都是我们以后的记忆。我们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走过的路,遇过的人,都是我们以后的回忆。我们无须缅怀昨天,不必奢望明天,只要认真地过好每个今天,说能说的话,做可做的事,走该走的路,见想见的人。唯有脚踏实地,不漠视,不虚度,我们才能为明天的回忆增加光彩和亮色。 意念之力,洪荒之力。最终来到贝里克的哈罗德,似乎有些“近乡情更怯”,直到见到受尽病痛折磨的、多年不见的老友奎妮一息尚存时,他内心所有的惦念、回忆、期待,都重重的从缥缈虚无之处落到了僵硬地面。一切都变得那么无能为力,变得那么渺小。事实,总是那么生硬地不由分说,不容置疑。当生命出现了人力不可及的境地,我们往往选择神明的救助,愿意付出虔诚的心,一心一意的做那些朴拙的事情,寄望于某个闪闪发光的瞬间,神明就会显灵发力。我们愿意通过笨拙、原始的行动去付出真心,祈求奇迹的来临。不要躲避命运里的错,能够改正时,别一味纠缠在错误里,那样你会疲惫不堪;不要和外界过多的冲撞,太刚易折,过强难久,唯有刚柔相济,你遭受的挫败方可少些;人低为王,水滴石穿。不要过分的坚持,要学会隐忍和退让,这是在救赎和保护我们自己;该放下的时候,不要舍不得,你放弃这样,必将在别处得到补偿。所谓关上一扇门,必定会有一扇窗会为你打开。人的一生就是一条没有回头的路,磕磕绊绊一直走在泥泞与平坦交织的路上,有数不完的坎坷,看不完的风景;其实人生很难,高山流水遇知音,又有几人?真正相爱的人不需言语,灵魂相遇,是那种心灵碰撞出的火花所带来的快慰。今天我知道,在世上,最让人畏惧的是通向自己的道路。对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找到自我。然后在心中坚守一生,永不停息。所有其他路都是人的逃避方式,是随波逐流,是对内心的恐惧。寻找自我是自然向未知世界迈进的一次尝试,或许它会打开新境界,或许会一无所成。
真的羡慕哈罗德还有生命最后一次行走来拯救爱的机会,但是我们可能一生都不会有这样的契机。就像作者乔伊斯,其实也是在失去父亲之后,难以平复心情,写下这个故事。哈罗德还有机会重新牵起莫琳的手,可是作者蕾秋·乔伊斯,已经彻底失去了她的父亲。以前很喜欢一句话,“深情不及久伴,厚爱无需多言。我们每个人心中可能都会有一个空洞,一个缺口,那是遥不可及的地方,那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去,它很冰冷很残酷,是自我不能触及的点或者是秘密吧,如果能有一个人替你补上,那么记得补上它,如果有人能猜中它,那一定请他进来。如果不能,那么记得绕过它。别让它伤害自己,我们一直在路上,请记得爱,学会爱与被爱。best love for best wishes!
分享一段我最喜欢的话
做梦的 醒来的
沉默着 躁动着
世界太大 人会迷路
要么庸俗 要么孤独
一个安静的下午
一场突然的离开
想一去不回的冒险
像远方住着另一个自己
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
听一路的声音
着迷的画面 今天 明天
落幕 又会再上演
全世界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