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一个零食铺子(对此一直没有什么抵抗力),发现有枇杷果干卖,卖了些回来品尝。感觉像吃糖腌过的杏干。
枇杷是南方水果,虽然现在交通运输便捷,在本地特意买过几次,但说实话都不觉得有我南方朋友说的那么鲜美可口。很想有机会去实地认真品尝一番,好断了这个念想儿。
枇杷有着“果之冠”的美名,叶可入药,花可研茶,果可成食。小时候常吃的“川贝枇杷膏”应该都不陌生,润肺止咳。但是新鲜枇杷叶和果核含有少量氰化物,具有一定毒性。入药的是干制的叶子,还要彻底刷去绒毛。
枇杷之所以叫枇杷,据说是因为叶子形状似琵琶乐器而名。与大部分果树不同,它在秋天或初冬开花,果子在春天至初夏成熟,因此被称是“果木中独备四时之气者”。
还有一说,枇杷又名芦橘,在苏轼的一首名诗中曾提及:“罗浮山下四时春,芦橘杨梅次第新。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但据后来经考证,此为两种不同水果,是误传。、
对于枇杷这种水果,我还是有些不死心,心有不甘,有生之年定要搞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