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天,老二要去奶茶店打工。十二点到六点。
十点左右,起床吃早饭。我烤了披萨面包,煎了流心蛋,他都不太爱吃,就自己泡了碗方便面。
奶茶店在车程四十五分钟外,我们十一点从家里出发。
送完他以后,我一般不回家,在附近找家店蹭wifi看看书写点东西,不然一来一回就是四个小时在路上。
暑假的时候,老二除了一个礼拜的夏令营,没安排什么事,真是闲出毛病来了。我只好给他找点事做。
老二在奶茶店干得很开心。我来回当车夫,只当让他交朋友了。
一个多月前,奶茶店招了个新经理,以前在星巴克干的。这个经理来后,改了好多规矩,却没拢住人心。
例如,她要求每人多打一天工,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周末两天都开车俩小时送老二,所以借着老二的账号,回了一篇小作文给她,用着老二的语气,又能让她看出来肯定不是老二写的。
她还要求请假必须提前两周。老二很多活动要么在周六,要么在周日,只能随时调整。我跟老二理了一下十二月的日程,确定只有一个周末可能有时间,就索性递了辞呈,把感恩节顶过去就不干了。
今天跟老二一起打工的有一个明星员工Kay,带头巾的黑人小姑娘, 和一个瘦瘦小小的男生Kai。
经理要求感恩节和圣诞节期间不许请假,如果提出请假,她就威胁要辞退。
Kay和Kai干脆自己辞职了。加上老二,三个人都在十一月底结束这里的工作。
Cat是这群打工人的另一个主心骨。个子不高,头发卷卷蓬蓬的。
Kay明事理,Cat有人望。如果是我的店,这俩人里培养出一个经理,队伍就能稳定很长一段时间。现在招了一个只会按头耍官威的空降兵,我虽然很早就看出苗头,但还是没想到上任两个月不到,九个人的队伍,有三分之二已经定了离职日期,而十二月是一年里最挣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