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毕业后参加工作,定居了小城。乡下的亲友对我这个从小在屯子长大的娃娃能成为城里人很是为之荣耀。这是因为在他们的印象里,成为城里人就意味着住的宽敞吃的喷香了。
我八、九岁的时候,从屯子随母亲第一次来到县城。那时,县城里只不过一条街道,几幢楼房。但乡下人还是十分羡慕的,来了之后就要东逛西逛的很长时间。姑姑家的大表哥表述当时的情景说:“屯老二进城,先上一百,后上光明。”屯老二,是指农村人,一百和光明都是商店,一百就是县城的第一百货商店,是城里少有的几幢楼房中,规模比较大的;光明则是另一所国营商店,在当时,也算得上大商店。
进县城,能爬一次一百商店的楼梯,就足以回屯子和小伙伴吹嘘一番。
但是,最值得吹嘘的是,能在城里的姑姑家吃上大米饭。姑父当时是一个级别不高,但实惠不少的小干部。大抵是全县吃“红本粮”也就是城镇人口供应粮的总管。那时,城里人的细粮供应也有限,作为东北,那时,种植的多是玉米、谷子、高粱,大米更加有限。但近水楼台,姑父掌管全县城镇供应粮,姑姑家就能比较经常吃上大米。
我们这里称做大米的就是稻米。我不知道那时候别的地方农村都吃什么,但起码在我家所住的地方,这个北方平原上的小屯子,常年几乎吃的都是小米、玉米碴子和玉米饼子之类的粗粮。
那时,农家的饭菜真是简单得再不能简单了。但吃起来仍然有滋有味。玉米馇子放了碱,熬好了,吃起来还是很滑嫩的,也很健胃。特别是新玉米碾的玉米馇子,很清香呢。吃玉米馇子大多就的是咸菜,就一口咸菜呼噜噜的喝一口玉米馇粥,一家人围在一起很温馨。而沙壤土产的谷子碾后做的小米饭最好,米粒大得老远就能看出个数,金黄的颜色让人觉得就是阳光的结晶,吃起来相当醇厚。吃小米饭呢,如果兑炒土豆丝,也就算佳肴了。玉米饼子发面的要比死面的喧乎多了,如果在贴的时候,锅里炖着白菜汤,菜汤把饼子扑了一些,那可真是别有风味。
做饭几乎是乡下每家每个小孩子的必修课。那时候,很多人家都六七口人,做饭都要用八饮以上的大锅,烧茅草、秸杆。烀玉米馇子要看火候,火急了,容易糊锅,串烟;火太慢了也不好,熬的清汤寡水,容易馊。捞小米饭也需要技术,捞早了,夹生;捞晚了,稠了。贴玉米饼子最有意思,技术不好,只好附在锅前小心翼翼按到锅边上去,手法强的,就叉开腿离锅很远,准确的甩了上去,让人忍俊不住。
吃粗粮最大的缺点是不抗饿,这对于出田抱垄的劳动力来说感受尤其深刻。于是,每到生产队忙铲忙割的季节,各家都要给劳动力做比粗粮好一点的东西。白面实在是太有限了,很多人家就做用糜子碾成的黄米饭、或者是做用发过的黄米面包了饭豆馅的豆包、或者撒的粘糕,这些似乎介于粗粮和细粮之间的美食。母亲呢,还特别善于粗粮细做。比如,她会把黄米面,做成豆面卷子,也就是“驴打滚”。会把土豆磨成浆,做成土豆馍馍。有的时候,生产队开恩,还集体吃黄米饭就辣椒酱、粉条,吃的直让社员们忘却了疲劳。当然,过年的时候,蒸豆包、撒年糕就成了农家腊月里最普遍的佳肴了。
那时候,被称做细粮的白面只能逢年过节吃一两顿,更别说能吃上白白的、粘粘的、香香的的大米饭了,那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
那次去姑姑家吃大米饭,自己什么吃相我是不记得太清了。不过,我知道自己尽管八、九岁,又是第一次吃大米饭,但绝不是头不抬眼不睁的把大米饭洗劫一番,我大抵是很拘谨很细致的吃饱,就心满意足了。这似乎有点象所有对金贵的东西抱有不舍得过分把玩同一的感觉。
要回家的时候,姑姑用面袋子给装了小半袋大米。姑姑是个不会绕弯子的人,她反复叮嘱,这是拿给你爹吃的。
好在当时接过米袋的母亲大度,放别人,会不会觉得姑姑反复强调大米是给父亲吃的,是不是太偏心?
其实,母亲比姑姑对待爹更偏心。爹年纪大了以后,常年患病,平常家里如果有点稍微好吃的东西,妈都要叮嘱我们这些孩子,这是给你爹吃的。只有爹吃完,孩子才偶尔吃着一点儿,可妈几乎不吃。我是老儿子,特受疼爱,有的时候,爹吃的同时,我也可以蹭一顿,如果再闹个感冒,我还可以单独偏吃一顿白面疙瘩汤的。而其他哥哥姐姐尽管都干活都出力,也没有这个待遇。
也许那回姑姑给拿的大米不算少,可能是爹的决定,这一年将要过年的时候,全家统一吃上了一顿大米饭。
就在我们吃大米的时候,邻家的比我小一、两岁的小女孩来串门儿,这个小女孩单眼皮,但眼皮很薄,眼睛十分清澈,长的很秀气,很是聪明伶俐,广播喇叭里的样板戏她都能唱一些,有时候,她就登上我家对面她家的仓房上唱上几句“我家的表叔数不清”。妈妈是最大方的人,也很喜欢这个小姑娘,她立即给小女孩盛了一小碗大米饭,谁知这个小女孩没有见过大米饭,竟然说是蛆,说什么也不敢吃,跑了回家。
上大学的时候,已经是八十年代初,学校的伙食仍然不怎么样。除每天可以吃一顿馒头外,基本是高粱米饭,这在我小时候的屯子也很少吃。作为粗粮的一个新品种,我吃的还是满顺畅的。可有的同学就不喜欢吃。学校除了大食堂外,还有个小食堂,那里有多一些的大米白面之类的细粮,而且挺便宜。学校规定,病号可以到小食堂就餐,这一天,我终于病了,校医给开了一周的病号饭,我便心生一计改成了两周,就在那里吃了起来。眼看快吃到两周了,忽然有个服务员看了医生的单子,觉得不对劲,有改过的嫌疑,就告诉了我们班主任,班主任在班级不点名的批评 虽然不点名,估计同学们都知道是我,我倒并没决定有啥不好意思。
参加工作,结婚成家,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不但住进了楼房,而且,大米白面已经满街,都是天天吃了。
绝不是因为细粮多了以至于吃腻了的原因,随着生活的变化,我喜欢吃粗粮的习性还没有改变。当然,并不是象儿时在乡下的不得不吃,而是在吃细粮的间隙总要穿插吃一些粗粮。对于这个习惯,我的一个同学就不理解。他混的比我强,曾经是个比我大一级的管常务的领导,几乎整天不离酒宴。有一次,我们同学一起胡吃海喝,我要吃粗粮,他不理解。我问他,你整天山鸡鸭鱼肉珍海味大米白面吃不腻吗?他回答,小时候吃粗粮都吃伤了。
我当时竟然这样想,远离粗粮不仅仅是一个饮食习惯的问题,如果“上纲上线”,说粗粮伤人,简直是数典忘宗、淡漠了与“广大贫下中农”的感情了。
中学的时候,读曹靖华先生的散文《小米的回忆》,觉得小米非常非常的崇高,她喂养了饥谨的中国。后来读一位诗人关于玉米的诗歌,也对玉米倍加感动,诗歌写到:“你这苦难而光明的玉米,你令我想起了哲学和诗歌。”
由于至今喜欢吃点粗粮,就经常到楼下小摊买玉米馇子粥。有一次和卖玉米馇子的摊主大嫂闲聊几句,便知道,她竟然靠这个小本生意供出一个大学生来,这令我对她肃然起敬。从那时起,她卖一块钱一碗的玉米碴粥,我除了付她一块钱后,凡是我兜里有零钱,我都给她,而这个大嫂也十分令人尊敬,她似乎不想占我的便宜或不情愿接受我这微小的馈赠,总是把碴粥打的很多,超过一块钱应买到的数量。
粗粮,永远的粗粮,你滋养过困苦,但成长出的绝不是卑微;粗粮,永远的粗粮,你滋养了过去,更哺育着未来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