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文化品说》例说之八:文字学中的称谓学。
所谓称谓,就是指人类社会的文明称呼,例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外婆、表哥等等称呼都可叫作称谓。自古至今的称谓折射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像,研究称谓实际上就是研究历史,所以便形成了一门学问,叫称谓学。文字学是百科全书,自然也蕴涵着许多称谓学材料,下面,就举一些字例来说。
新郎
初婚的男子称新郎,对此,大家都知道。但如问:“为什么叫新郎?”可能就很少有人回答得出来。新字好理解,初婚当然是新。为什么称郎呢?字理老师一定会想到郎字中的“双耳刀”在右,一定与人居之地有关,那就是“人居之地才有新郎了”。这个思路是对的,但有点“想当然”。况且郎字的左边是什么字呢?也没说明。下面,我来给老师们讲一讲:郎字是个形声字,左边就是一个良字,是良字的另一种写法,例如朗字的左半也是良。在郎字中良表声,右边的“双耳刀(邑)”表意,本义是指春秋时代鲁国的一个地名,其地就在今山东省。《说文》:“郎,鲁亭也。从邑,良声。”亭,是指比乡小的行政组织,约当今时之行政村。我国有一些郎姓之人,是以祖籍所在之地名为姓。以祖籍之地名为姓是中国人姓名当中一种普遍的现象。因古音郎与男音近,所以后来郎音转为男,郎字也就具有了“男”的字义,并用作男子的美称。新郎的本义就是“初婚的美男子”。
如果去掉新字,单用郎字,则可泛用为对男子的美称。例如《三国演义》中称周瑜为周郎。又如古称打渔的男子为渔郎。再由男子之美称引申而为古代的一种官名,统称为郎官。郎官本是帝王的侍从官,职责是护卫、陪侍、建议、顾问、差办等等。由于郎官随侍于帝王之左右,所以必须要“美男子”才行。郎官设置始于战国,秦汉以下历朝沿置,名目繁多,如侍郎、议郎、中郎、员外郎等等,职权也有许多变化,此不详述了。此外,古闽地土俗语称父亲为“郎罢”。宋朝黄庭坚有诗《送少章从翰林苏公余杭》云:“但得新年胜故年,即如胜在郎罢前。”吾臆以为“郎罢”即“男爸”
之音转。据说此土语今时闽语土话中犹存。
老婆
俗称妻为老婆。婆字女表意,波表声,妻必是女性。此为众所周知,不必多说。但是,如果我问:“假如你的妻只二十岁,年轻不老,应当叫嫩婆才对,为什么也叫老婆呀?”这个问题,恐怕许多人都答不出来了。推而广之, 俗称夫为老公,如果老公只有二十五岁,应当叫嫩公,为什么也叫老公?再推而广之,某人姓李,今年三十岁,并不老,但人们习惯称他为老李,为什么不叫他嫩李呢?如此等等,说明中国人的习俗喜在称谓之前加一个老字,此老字并非真老,只是衬一个音节,构成一种语言习俗而已。为什么会形成这种习俗呢?这种习俗的形成,起源于北魏时代。北魏是鲜卑族建立的王朝。建都于平城(今山西大同)。鲜卑族本是北方游牧民族之一支,姓拓跋氏。公元四三九年北魏统一了我国北方,其后,更将领土扩展至淮河`流域。公元四九三年,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改姓元,大力推广汉族文化,大力学习汉族文化,大力促进鲜卑等少数民族与汉族的融合,在我国历史上立下了丰功伟绩。北魏王朝持续了一百七十一年。随着民族的融合,鲜卑族的许多习俗也融合进汉族之中,其中当然也包含了称谓习俗。鲜卑人喜在称谓中加一洛字,衬一音节(鲜卑语音译,与字形无关)例如鲜卑族的著名人物有王洛儿、董洛生、拓跋洛生等等。后来这种称谓加“洛”的习俗传入汉族中,汉族人也喜在称谓中加“洛”。再其后“洛”音讹为“老”,所以汉族的称谓中就出现了称谓前加“老”的现象,如老婆、老公、老李、老师等等。此习俗原流行于北方,后来遍及全国。这一称谓习俗可说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民族大融合的生动例证。
入赘
赘字由敖、贝二字构成。看敖的古文字可知,敖由出、放二字构成,本义就是“出放”或“放出”。贝是钱财。赘字表示拿出物品到当铺作抵押,也就是典当,日后用钱将抵押的物品赎回,所以赘的本义就是抵押与赎回,会意。这个赘字说明远在先秦时代,典当业就已经很兴旺了。随着典当业的发展,物品既可典当,则人身也可典当,于是,便有穷苦人家将自己年轻的儿子抵押至富贵人家为奴,称作赘子,或入赘。凡为赘子者,都要立卖身契,并约定何时赎回。如到时无钱赎回,则终身为奴。有的富贵人家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为延续宗嗣,保守家财,便于赘子为奴之人中择其忠厚勤劳、品貌端正者以女配之,成为女婿,所以这种女婿叫作赘子或入赘,后世俗称上门、招郎。赘子成婚后,改随女家姓,所生子女也随女家姓。由于赘子本是至卑至贱的奴隶,又原是外姓人,所以自古入赘者多受宗族和社会歧视与欺压。只有新中国成立后,“上门女婿”的合法权益才得到法律保护。今时常用词语有“累赘”、“赘述”、“赘言”等等,这些词语中的赘字都含“多余”之义,是赘子之义的引申,都是贬义,反映出旧时对入赘者的排斥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