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三和李四是好朋友,李四职业炒股,一直收益很好,张三很是羡慕。于是某天,张三约李四聊天,想让李四帮助炒股,李四欣然答应,双方约定收益三七分,张三七成,李四三成,按月结算,并未约定损失分担条款。一年之后,账户遭遇股灾,账户亏损100多万,张三起诉李四,要求李四按照相同比例承担30多万元,被法院驳回,判决风险自担。
知识点:委托理财,在未约定风险分担条款的情况下,风险自担。
法院观点:从双方操作方式来看,杨某仅负责提供资金,由刘某控制及使用款项,在约定的期限届满至时刘某返还款项并支付固定收益,该模式较符合刘某所主张的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在民间委托理财法律关系项下,委托资产本金亏损后,若双方当事人就亏损的分担达成合意,应当依照双方事先达成的约定分担损失,若当事人就亏损部分未达成合意,委托理财的损失应当由委托人自行承担。本案中,张三与李四并未就委托理财亏损部分的分担方式达成合意,故,张三主张按照利润分担的比例分担损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以上为西安专业金融律师宋笑清律师依据真实案例改编,个案有别,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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