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的一段时间,整天思考形而上学,遇见米兰昆德拉,痴迷。
他简单的文笔,清晰的思路,颠覆的视觉,别样的结构,对人性的拆解,对存在的质疑,对政治的讽刺,对信仰的否定,对人类情感和历史的绝对自省,深深地震撼我。
几年后的今天,昆德拉对我已没那么大的吸引力。但整理书架,看见一排米氏,随手翻阅,新旧记忆交替,心想下一次翻阅不知道猴年马月,便提笔写起随感,权当暂时告别的仪式。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当初印象最深刻的是关于篮子里的孩子的隐喻,以及偶然性必然性的思考。
重读,觉得他写得太透了,透得让人觉得少了悲悯和敬意。
但这并不影响《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经典地位。
经得起重读,是判断经典的唯一标准。
最近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没有责任义务的束缚,自我实现会不会更彻底些?我们是不是该为下一代扫清障碍?这本书的答案应该是这样的:
最沉重的负担也是最强盛的生命力的体现……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
自由,却,没有意义。
于是,“重便真的残酷,轻便真的美丽吗?”
那么,到底选择重还是轻呢?这永恒的思考本身带来的负担就是生命的形式。
有时候会觉得逻辑思维挺无趣的,缺乏一种诗意。
我们假设托马斯不是思考派,而是行动派。当他跪在特蕾莎的枕边,确信她一死他自己也不能活下去的瞬间,他就不会因为思考“这是爱情还是疯狂”、“是和她在一起好呢还是一个人好呢”的问题和犹豫中“剥夺了自己一生中最美好的瞬间”。
特蕾莎是诗意(牧歌)的崇尚者,表面上托马斯是反诗意的。但托马斯的灵魂深处是不是也由诗意主宰呢?才会将特蕾莎比喻成篮子里的孩子,由同情堕入特蕾莎的灵魂并最终和特蕾莎一起走向田园牧歌?
有个场景,我印象深刻。半夜,托马斯梦见自己爱情的必然,醒来看着特蕾莎这个偶然,疑惑不解,却意识到自己不可能承受因自己的离开造成特蕾莎的痛苦,这时,特蕾莎醒来
“你在看什么?”她问
“我在看星星。”他说
“别骗人你没在看星星,你在看地下”
“因为我们在飞机上,星星在我们下面”
“哦,对”特蕾莎说。她把托马斯的手抓得更紧了,又睡着了。
我简直被这诗意感动。
《生活在别处》
先说一个场景。
接受不了其他女人介入儿子生活的妈妈,有一天回家听见儿子(雅罗米尔)和女人(红发姑娘)的喘息声,气得发狂,怒火中烧,实施了一个疯狂的举动:她假装不知道那是爱的呻吟,从药厨拿了一瓶药,猛烈地敲儿子的房门,关切地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询问姑娘是不是痉挛,并极力要求开门。妈妈不仅成功地冲进了房间,还假装没看见地上凌乱的胸罩短裤,表达自己听见喘息声害怕得要命并担心姑娘是不是肝脏出了问题的心情,最终逼着因震惊而发抖苍白的姑娘吞下倒了药水的糖块。
第一次看见这段描述,我震惊无比。如此嘲讽母爱,会不会太过亵渎?
昆德拉在随笔集《小说的艺术》中强调幽默的重要性。这样的讽刺漫画是不是也该用幽默性来解读?
初读此书很容易停留在对母爱、对诗歌、对抒情的讽刺。
再读,发现昆德拉并非在否定一面,肯定另一面,而是在彻底颠覆,否定任何一面,质疑一切:人类约定俗成的习惯、制度,哲人苦苦论证的真理、意识形态,甚至根植在“人”身上的情感、本性。
很有意思的一件事是:昆德拉每一部小说都在嘲笑牧歌,但是每一部小说的结尾部分都有一首牧歌,极尽温情的笔墨。
《生活在别处》也一样:可笑的背叛后,红发姑娘从狱中出来,昆德拉任性地设计了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来抚慰“遍体鳞伤”的红发姑娘,也抚慰读者的心灵。但是,昆德拉又明确地告诉我们:这一段只是安静的休息。原来如此,昆德拉在自己的撒旦视觉中也快窒息了吧?需要一个四十岁的男人馈赠一盏善意之灯。
小憩之后,继续人生的慢慢角逐……
《笑忘录》
“所有的爱情关系都建立在一些不成文的合约上,这些不成文的合约是相爱的人在他们恋爱的头几个星期不经心地签下来的。他们当时还生活在梦境之中,可与此同时,在不知不觉中,他们像执拗的法学家一样,签订了他们的合约中的详细条款。噢,恋人们,在这危险的热恋初期你们可要多加注意!如果这些天里你把早餐给他(她)端上床后,今后就要天天给他端上去,否则你就会遭到不爱和不忠的指责。”
第一次看《笑忘录》,我正处于热恋趋于稳定关系的阶段,看见上述关于恋爱关系的合约,豁然开朗,觉得实践和真理碰撞了,火花四射。
如今,做了另一个女人的儿媳,做了另一个男孩的妈妈,每一处关于“妈妈”
的描述却触动了我,尽管这些文字相对妈妈对历史的记忆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从前,关于儿子的一切,妈妈都想知道,并且一旦他向她隐瞒了自己生活中的某些东西,她就会生气。”
“岁月的流逝比他们想象的要快。妈妈放弃了母性的权杖,来到了一个不同的世界。有一次,在散步的时候,他们遇上了暴风雨。两个人各自一边扶着妈妈的胳膊,完全是把她抬起来似的,否则,风会把她刮走。卡莱尔心潮起伏,觉得自己搀扶着的妈妈如一片羽毛,他明白自己的母亲属于另外一些造物的王国:这些造物更小、更轻,更容易被风刮走。”
“由于他手里正拿着钱夹,他就抽出了一张一百克朗的钞票,放在妈妈的手里,仿佛妈妈是一个要被送到远方、送到广袤世界里的一个小女孩。妈妈不动声色、自然而然地接过钱,就像一个习惯了大人不时给她塞些零花钱的小学生一样。”
始终紧握母性权杖的妈妈是令成年儿女厌恶的,但是放下权杖的妈妈怎么突然让我觉得悲凉呢?
但是,妈妈的“放下”却获得了儿子儿媳的爱和宽容。原来是这样,妈妈把爱变成了习惯,却忘了被爱的姿态。
我想,一开始就不要拿权杖去爱吧。一个杰出的妈妈,原来是一个杰出的政党吧?
《玩笑》
昆德拉的第一部小说,唯一一部第一人称叙述的长篇。
第一次读,我很自然地将它归为政治小说。
再读,发现它明明是部爱情小说。关于欺骗和自我欺骗的爱情。
故事是这样的:
主人公为了报复大学时代的同学,和他的妻子做爱,他成功地征服了这个妻子,但是被背叛的丈夫和妻子早就没了感情,他不仅没有感到痛苦,还很高兴,并且把主人公称为朋友。
当然,其中还穿插了很多回忆。比如主人公的耿耿于怀的一生源于一个明信片玩笑。那张大学时期写给女朋友的明信片,表面上写的是一句政治宣言,导致他被开除党籍并被退学。但其实,那句话的实质表达的是爱情。主人公极度思念女友,而女友却沉浸在政治培训班中,并且心满意足喜气洋洋,因此他决定故意和她唱反调让她也难受难受,在明信片上提笔写到:“乐观主义是人民的鸦片!健康精神是冒傻气。托洛茨基万岁。”并署上大名。主人公的一生似乎都受这张明信片玩笑牵引。荒诞,又欲罢不能。
是历史开的玩笑,还是昆德拉用特有的幽默开了个玩笑?荒诞和严肃的界限是什么?
昆德拉以“牧歌”结尾的习惯在这第一部小说里就体现出来了。主人公在结尾找到了“回家”的感觉,仿佛找到了从前的世界。“旧日世界像个垂暮之人一样纯情起来”。
《告别圆舞曲》
告别的可读性比较强,因为命题比较浅,也因此显得此书比较幼稚。昆德拉在此书讨论了很多命题:爱情,婚姻,生命,自由,政治,人性,轻与重,偶然与必然,真实与谎言。
很奇怪,如果没有看见完稿时间,我会怀疑《告别》是昆德拉的首部作品。实际上,他的首部长篇《玩笑》要比这部后期作品高出很多。
而我连续几天重读昆德拉,竟有点腻味了。昆德拉自己是不是也写腻味了?最终我们是不是陷入为读而读,为写而写?越读到后面越不走心了呢。其他作品下次再读呗。
感谢有昆德拉陪伴的日子。但最终,我将昆德拉归入了消遣类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