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描述第3讲,今天我们要讲一个在文学史上非常举足轻重的人物,那就是路易斯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在英语世界当中出名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因为在此之前,英语世界当中小说已经兴盛了将近三百年,小说世界中的秩序已经渐渐的建立起来,那对于小说应该写什么主题,什么样的人物,什么样的表述的方式,都渐渐形成了一种先入为主的习惯。如果我们纵观,英语世界当中小说的兴起方式,我们就会发现,小说的内容和资本主义的兴起几乎是亦步亦趋的。最早的小说,比如《鲁滨逊漂流记》、《弃儿汤姆琼斯》等等,都与资本主义发展息息相关,而进入维多利亚时期,以狄更斯为代表的批判现实主义以及法国的自然主义,更是将资本主义发展与资本主义社会变化,包括城市的发展,阶级的出现,劳动人民生活的苦难和资本家发家史,包括对于社会道德伦理的冲击,都一一展现在读者的面前。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国与国资本家之间的矛盾,渐渐演化为战争,因此战争当中的人性自然也成为了小说当中的主题,资本主义发展往往与对外的殖民,对内剥削劳动人民的生产方式相关,因此,殖民活动与人性的异化也成为西方小说非常重要的主题。
接下来产生了一个很自然的问题,就是说我们以上列出的这些主题,是不是就意味着小说的全部?从题材的角度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写?个问题实际上从19世纪末开始,就困扰着整个英语世界的小说家。那句话说如果我们不写与资本主义相关的题材你好你,小说家还有什么东西可写吗?这个问题就构成了英语世界当中小说创作者的一个著名的“鞋带悖论”,小说来自于人的经历,一些生活在资本主义世界的作者天天经历着周围的变化,因此很难想象出其它的题材,因此通过我们,阅读20世纪以来英语世界的小说,我们就会发现,存在着一种非常可怕的危机,也就是题材越来越少。因为最早的小说家来说,可写的东西非常多,到了19世纪末,整个世界已经被开发的差不多了,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激起读者的兴趣了,而资本主义越来越表现出对人性的负面影响,因此很多的小说家开始从关注外部的世界,转而关注人类内心的世界,意识流,表现主义小说也就产生了。是大家要明白这种主题,因为它显得过于自我很沉闷,注定是不能长久的,因此大概到了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就出现了一个非常客观的问题,小说到底应该要去写什么才能够不去重复前面的老路?
之后博尔赫斯出现了,给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答案。博尔赫斯出生在阿根廷,最早是西班牙的殖民地,战后获得独立,选择了资本主义道路的发展,一批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阿根廷可以说是处在资本主义世界的边缘,无论在其宗教文化和经济的层面,都与欧洲中心和美国作家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博尔赫斯广览多读、学贯中西,不仅对于西方文明了如执掌,而且能够站在一种独特的立场上反思并审视西方文明,这种独特的位置使得它能够创作出无论是在题材还是内容上令英语世界读者耳目一新的东西。
接下来我们要讲的这一篇,是博尔赫斯的成名作,《小径分叉的花园》。说一句题外话,我最早读这个作品的时候是11岁,五年级的时候,当时已经具有了足够的阅读能力,里面的每一个字都认识,但是读过之后却发现完全不懂如坠五里雾中。但不管怎么样,觉得这是一个非常迷人的作者,对这个人的印象就这样一直保持了下去。我相信很多不太了解西方文学的人,读了这个故事之后和我的感觉应该是差不多的,头脑中一个核心问题是这个故事,到底想说明什么?
在西方文学界,这个故事被很多的评论家和学者研究过,我在这里并不想掉书袋,只想讲一些最基本的东西,探索一下这个故事的魅力所在。我们先整理一下这个故事的线索。故事的背景设定在一战当中。一名生活在英国的中国人于准,他是一名德国间谍,得知了英军将要轰炸德国某城市的情报,需要在对方间谍理查德马登找到自己之前,把情报通过某种方式告知自己的上司。他从电话薄上发现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人,这个人与英军要轰炸的城市重名,决定杀死这个人,这样他的行为就会登报,德方读到这个消息,就会了解到英军的计划。然而,当他来到艾伯特博士的家时,却发现艾伯特是一个汉学家,主要研究的是自己曾祖父(估计应该是曾外祖父,否则应该姓于)留下的一座微雕迷宫和一部复杂的小说手稿,艾伯特告诉于准,他的曾祖父放弃了自己的所有事业,为后世留下了这一个迷宫和手稿,而且这两件东西是一件事情,都包含了平行宇宙中的各种可能性,于准听到了这个消息,似有所悟,当他发现马登已经追到了艾伯特的门前,于是杀死了艾伯特,成功地向德方传递了情报,但他做完这件事情之后,觉得“无限悔恨和厌倦。”
这个故事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几乎所有读者都会认为这个作品的优秀之处在于它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迷宫叙事。从叙事诡计的角度来说,所谓“一个无穷无尽的中国迷宫”其实并没有更大的吸引力,与此后一些科幻作家的设定相比,显得非常幼稚与粗率。(在这方面,最优秀的作品也许是海因里希的《你们这些回魂尸》,也就是后来改成电影《前目的地》的那个小说)真正让这部作品成为不朽经典的是于准在这个过程中经历的态度变化。最开始时,于准作为一个间谍,需要为国家效命,当他获知自己的国家将会遭到轰炸时,他毅然决然地选择铤而走险。小说准确地描述了于准的心理活动
我又恨又怕(我已经骗过了理查德·马登,只等上绞刑架,承认自己害怕也无所谓了),心想那个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呜得意的武夫肯定知道我掌握秘密。准备轰击昂克莱的英国炮队所在地的名字。一只鸟掠过窗外灰色的天空,我在想像中把它化为一架飞机,再把这架飞机化成许多架,在法国的天空精确地投下炸弹,摧毁了炮队。我的嘴巴在被一颗枪弹打烂之前能喊出那个地名,让德国那边听到就好了……我血肉之躯所能发的声音太微弱了。怎么才能让它传到头头的耳朵?那个病恹恹的讨厌的人,只知道鲁纳伯格和我在斯塔福德郡,在柏林闭塞的办公室里望眼欲穿等我们的消息,没完没了地翻阅报纸……我得逃跑,我大声说。我毫无必要地悄悄起来,仿佛马登已经在窥探我。我不由自主地检查一下口袋里的物品,也许仅仅是为了证实自己毫无办法。我找到的都是意料之中的东西。那只美国挂表,镍制表链和那枚四角形的硬币,拴着鲁纳伯格住所钥匙的链子,现在已经没有用处但是能构成证据,一个笔记本,一封我看后决定立即销毁但是没有销毁的信,假护照,一枚五先令的硬币,两个先令和几个便士,一枝红蓝铅笔,一块手帕和装有一颗子弹的左轮手枪。我可笑地拿起枪,在手里掂掂,替自己壮胆。我模糊地想,枪声可以传得很远。
这一段出色地将一个人在面对自己的危险和祖国责任之间的矛盾心理写了出来,最后,间谍的责任使于准战胜了怯懦,决定实施自己的计划,在这个故事里,艾伯特完全是个无辜的牺牲品,是一场战争当中的炮灰,而于准则有充分的理由杀死艾伯特,原因是他能够通过杀死一个人而挽救一座属于祖国的城市以及其人民免遭杀戮。但是,当艾伯特向于准展示那座迷宫时,于准的这种信念发生了动摇,最准对自己做的事情感到了“无限悔恨和厌倦。” 是什么让这样一个坚定的间谍发生了动摇呢,其实就是这座迷宫当中包含的内容:
他认为时间有无数系列,背离的、汇合的和平行的时间织成一张不断增长、错综复杂的网。由互相靠拢、分歧、交错,或者永远互不干扰的时间织成的网络包含了所有的可能性。在大部分时间里,我们并不存在;在某些时间,有你而没有我;在另一些时间,有我而没有你;再有一些时间,你我都存在。目前这个时刻,偶然的机会使您光临舍间;在另一个时刻,您穿过花园,发现我已死去;再在另一个时刻,我说着目前所说的话,不过我是个错误,是个幽灵。
在这个上下文中,于准突然发现自己所坚信的所谓国家的责任,人生的信条,只不过是各种偶然选择当中的一种,人的生死,国家的成败,完全取决于个人的选择当中。作为迷宫的解读和复现者,艾伯特早已洞悉了自己的命运,但他安静地接受了死亡,因为死亡只是若干种可能性之一。从广义来看,这个作品实际上暗示着一种资本主义国家神话在个体层面上的崩溃。众所周知,一战是资本主义国家为争夺世界统治权的战争,战争双方都在强调着各自的正义性,其中有一种说法,“一战是终结战争的战争。” 战争要求其国民对自己的国家无限忠诚,不惜一切代价取得胜利,而在这个作品中,于准最终的无所谓的态度使这场战争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出一种虚无感。如果一切都是偶然或者命运使然,那么人类进行战争的意义又是什么?这种感受就像我们在一天忙碌之后,凝望夜空时产生的空虚之感,我们会对自己的行为对人类命运的影响产生一种终级质疑,从而怀疑自己存在的意义。
这一主题反复出现在博尔赫斯众多的小说中,在一个名为《神的文字》的极短篇当中,主人公被地牢所困,受尽折磨,但他坚信自己能够寻找到神的话语,当他说出神的话语时,所有这一切苦难和障碍都会变得不值一提,他将会无可阻挡,没有任何世俗的力量能够伤害到他。但他在费尽努力之后终于发现了神的文字后,做出了一个惊人的选择,就是不去念出神的话语,因为他自己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他决定让岁月将自己忘记。
回到我们最始的话题,博尔赫斯的小说为西方英语小说开启了另一种可能性,如果说传统的西方小说是个人主义、资本扩张、国家叙事的神话,博尔赫斯则完全走在了相反的方向上,通过他诡奇的想象和清晰的叙事,有条不紊地将这种构成资本主义发展的神话加以解构。令众多置身于资本主义有关成功、增长、繁殖、征服主题当中的作者和读者,重新思考人类存在的价值。
博尔赫斯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在中国也拥有了一批模仿者,比如昨天让大家阅读的《迷舟》其实也代表了这种重新讲述历史的诉求。
博尔赫斯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作者,值得我们再讲一次,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