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底北京的早晨,天色湛蓝几片云彩,金黄的梧桐叶铺在人行道边夹杂着淡黄的阳光,斑斑驳驳的热闹。偶然见着清洁工穿着臃肿呼着白气,推起车小步的走。我喜欢走路去公司,40分钟的路5000步,这北方初冬的凉意和早晨阳光的温暖融合着,越走越欢快。
原意是想描述北京初冬微冷的早晨,走路去办公室,每天早晨拿杯温暖的星巴克,却写了阳光,多了那丝温暖和热闹于是意境都不对了,技巧与战略相背离于是乱了氛围。
跑题就跑了吧,总要跑题的。冬日早晨的那杯温暖的星巴克,温热。让我想起加拿大求学的那些走在零下二十度凛冽的大雪里的日子。最近在北京一个人住着,每天早上走这40分钟,这杯咖啡伴着我,一路理理思绪,想想事情,感觉就是伴侣,是这北京初冬萧瑟里的慰藉。真的会上瘾,成为每天的习惯,以至于一进星巴克的门,店员就会热情的问gradle latte?
有时候我想,人生大概就是这样的,不经意的开始有回忆,慢慢注意细节然后被小小的感动,各种跌宕起伏和意气飞扬后有这些小小的写意,恬静温热,烦恼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