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笑起来会露出两颗迷人的板牙,因此我爱上她这件事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我并非钟爱女人的板牙,而是她的短发刚刚好盖住耳朵,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有酒窝,那么连同板牙也一起变得可爱了。那天我和她在街上遇雨,我们钻进麦当劳的前一刹那,她看见街角一家古朴的咖啡厅,看不清名字,只是有一面小旗画着咖啡杯,孤零零地飘在雨里。
她说想喝时,眼睛看着窗外的雨,睫毛长长的,散发着调皮的情调。我告诉她,雨停了就带她去。
我们俩就那么看着雨,其实我多数时候在偷看她。在难得安静的麦当劳里,这位坐在我身边的女孩眼睛盯着窗外的雨,一向敏感的我,第一次没有感到失落。因为她看着雨的样子那么可爱,但是她好像陷了进去,世界都与她毫无关系。有那么一会儿,我看着她看得出神了,我也好像陷了进去,只不过是陷进了她的世界。
随后,仿佛有人推了她一把,她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看了看手里的麦当劳可乐,好像说了句什么。
雨停后,她就走了。我没问她去了哪,她也没说。这样最好,腻腻歪歪早晚都会腻的。我和她一样,喜欢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交流,不会给彼此负担。
躲雨这事并不浪漫。头发、裤腿是湿的,滴滴答答渗着水,头发贴在头皮上,裤腿贴在小腿上,黏而凉。况且窗外不是淅淅沥沥的小雨,而是如同海浪袭来般的暴雨,暴烈的雨滴锤在玻璃窗上,当当作响,仿佛随时要击碎玻璃,闯进房间里。
有些人在下雨天爱说心事,她就是这种人,而我恰恰是在雨天爱听她的心事的那种人。雨就那样下,她跟我漫无边际地说话。说了些什么我却都忘了,一句也记不清了。我现在想起那天的情景,突然意识到,似乎她根本就没跟我说什么,更别提心事了。
直到今天我都很自责,我完全忘记了她当时有没有跟我说过话。按理说,她应该跟我说了很多,因为我对她说的话我记得一清二楚——如果她不说话,我怎么能一个人喋喋不休地说了那么多呢?
我说,我要是街对面那条地铁就一直开下去,没有铁轨也要开下去。我说,你看看那个在雨里奔跑的傻逼,真的太傻逼了。我说,小时候我梦见过一架巨大的飞机,它从我家的屋顶上起飞,一直飞到太阳里去。
她捂嘴笑着,眼睛眯起来。我看得出来,她并非是出于礼貌的笑,所以我一直在说。说着说着,我想起来认识她的那天。在地铁上,我穿过拥挤在一起的几个人,打算到门口下车,突然有人抓住了我的肩膀。我回过头,看见她微微侧着头,一缕短发坠下来挡住脸的三分之一,手里握着一根细细的白色的耳机线,线的另一头挂在我的外套纽扣上。
说是挂上有些不准确,应该是不知道怎么缠上了。拼命赶时间的地铁迅速地开门,片刻又响着提示音关门,我扯了几下耳机线没有成功,愚蠢地迈出一大步,跳到车门外,把她也带下了车。
可是这跟我现在记忆里的那一天并不相同。我记得她是我朋友的同学。那几年我还是一个愿意去参加生日聚会的人,在一个大圆桌边,她就坐在对面。聚会散了后,我趁着酒劲告诉朋友,我要追她。朋友贱兮兮地给我她的联系方式。
酒醒后我没敢追,但是和她成了朋友。她似乎总是无事可做,像我一样。稍有不同的是,我是没有正事可做,所以总要找各种各样的乐子,度过漫长的一天。无论是叫她吃饭、打球、打街机,还是看电影、看球赛,她都随叫随到。她有一种做什么都无所谓的气质,就像那年秋天和她走在街上的空气一样,清凉如水,无色无味。
我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记不住她说的话也就算了,居然还记不住我们相识的场景。好在她从来没有像某些胡搅蛮缠的女人喜欢问这类蠢问题,什么第一次相见是在哪啦,第一次接吻是什么时候啦。看她的样子,说不定她也忘了。
这样也好,在将来兴致高涨的某一天,我们完全可以重新认识一次,比如在地铁里假装巧遇,若是实在有趣,还可以写个剧本,设计一些狗血台词。
“噢!天呐!你是我家隔壁的妹妹吗?七岁时你们全家搬去海南了!”
“是我,想不到在这遇见你!二十年的时间还能让我们相遇……老宅还在吗?”
“老宅还在,我也在。”
或者,
“是你吗?初中时你坐我前桌,我给你写过情书的!”
“居然是你?我记得那封情书超级烂的。”
“再烂也要给我答复啊,你什么都没说就转学了。”
“是我妈妈发现了情书啊,她立刻就给我办了转学手续。”
“那你说说吧,你究竟要怎么回答?”
然后她举起右手,无名指上一枚小小的钻戒,我黯然转身离去……
现在搜索我的记忆之中,有过许多次相遇,大部分都没那么美好,而且极其普通,甚至庸俗。可是经过时间这么一发酵,当从大脑里捧出久不想起的记忆时,只有少数理智的人会发现它变了。经过发酵的记忆像酒窖里的酒愈发陈香,以一种美好的方式呈现出来,而我们往往误以为那些美好的情节就那样发生过。
所以那个在麦当劳躲雨时我想起来的初次相遇,很可能不是真实的。连带着,我现在都怀疑我和她在麦当劳躲雨是否真实了,事实很可能是我一个人在麦当劳自言自语,一直到雨停,然后离开。基于那些浪漫的潮湿,我自己想象了一个与她躲雨的情节,并把它当作真实的记忆。
即便如此,我还是愿意诉说这个并不存在过的记忆。麦当劳随处可见,而且总是人满为患,不少人拎着电脑踏着晨光就钻进去,点一杯可乐,然后坐上一整天。我没这样干过,因为我没有电脑。所以那天下大雨之前的几个小时,我从昏睡中醒来,我坐在床上十分钟,像往常一样决定出去找乐子。
我认识的所有人都在忙,他们并不告诉我在忙什么。只有她蹦蹦跳跳地来了。她告诉我头天晚上修了短发,我仔细地看了两眼,并没有发现区别。我说,比以前精致多了,真带劲。她便仰起头得意地笑,眼睛和嘴角都弯弯的,细碎的刘海飘到额头两边。
我从来都不知道要去哪,她则从来都不问要去哪,我认为这是我们一直相处融洽的秘诀。我们在河边蹲着看了一会儿鱼,天阴的速度和行人的速度成正比。河里的鱼都不安起来,摇头摆尾地浮上水面吐气泡。我告诉她,这是因为天阴欲雨,大气压强变大,水里氧气不足,鱼就得浮上来呼吸。她却耐心地把每条浮上来吐气泡的鱼都指给我看,并介绍她刚刚给起的名字。
当几滴雨落在水面时,小花和弗洛伊德游走了。大概十秒钟后,文文跟在某种理想主义的后面也游走了。最后,伊丽莎白在忍刀七鱼众的簇拥下遁入深水之中。
随后我们沿河边走着,淅淅沥沥的雨落在我们肩膀上。空气里有一股夏天河流的味道,还有她身上我说不清的香味。走了那么一会儿,雨开始密集,催着人加快了脚步。
又过了十分钟,狂风四起。倾盆大雨落下来、我们钻进麦当劳的刹那,我还在问她,那条鱼为什么叫某种理想主义。
我有点想起来了,我们随后似乎就“有没有权利给野生的鱼取名”展开了讨论——我们总是这样没完没了地讨论无意义的话题,谁也不让谁。
我说,野生的鱼就像别人家的孩子,你能跑去医院给刚出生的婴儿取名吗?
她说,能啊,我取名是我的事,婴儿父母同不同意是他们的事。
我说,那你去啊。
她说,改天吧。其实我给你私底下取了名,你都不知道。
我说,我是不知道,你给我取了什么名?说!
她说,我不告诉你,这是你的专属名字。
我说,一定是英俊潇洒之类的吧。
她故意一笑。
我说,万物有灵,一旦取了名,你就得负责到底。
她说,那我还得为你负责?
我说,我在说鱼啊。它们都进水里了,你再也见不着了,你说你是不是不负责任?
她说,我对鱼不负责任,又不是对你不负责人,你急什么呀?
我说,我要是那群鱼,我就一个甩尾,抽你一巴掌。
她说,你来呀,你甩尾一个我看看。
我说,那我得先脱裤子,把尾巴亮出来。
她点点头说,嗯,脱之前你再大喊一声:我要变身啦。
雨越来越大,我没有担心,因为它迟早要停的。我们笑作一团后很久都没有说话,她看着雨,我看着她。过了很久很久,她说想喝街角那家咖啡。我说星期二带她去喝。
后来的某一天,忽然之间,我一定会很想知道那条叫作某种理想主义的鱼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