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喜欢的女生应该主动出击还是间接吸引?
大芒:喜欢上同班的女生,但在恋爱方面没有经验,不知道应该勇敢追求呢,还是小心翼翼地吸引,哪个更好?
能追就追,追本身是一种乐趣。
男人是一种具有攻击性的动物,主动权握在手里,就像握着剑柄,尽管会失败,甚至可能被逐出国境。
但是骑士,你就不想上马跑一跑么。
当然啦,有许多姑娘被你所吸引,她们看见你银光闪闪的铠甲与鬃毛潇洒的骏马,你有皇家徽记的盾牌也有长锋披靡的宝剑,她们会觉得很喜欢。
赞美你,甚至爱上你。
你当然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位姑娘,白头偕老,我想故事的结局也未尝不会美好。
可是,你真的不想上马跑一跑吗,在荒野上,披甲执锐,举着大旗,奔腾过泥土与沼泽,在月光下,在狂风里,只为了追一个女人。
追女人是一件美差。
这个世界有多少事情,能让你尝试着义无反顾呢。
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姑娘,不论是长发垂肩,还是小腿匀称,不论是有花边,还是窄裙,她走过花圃的时候,你站在一百码开外就浮想联翩。
她当然不会一开始就喜欢你,你需要爬几次围墙,冒着摔死或被猎犬追逐的风险,递上一朵玫瑰。
她当然还有权利把玫瑰给扔了,说一句,亲爱的,我对你没感觉。
可这种追逐,本身对于男人来说,总该是充满乐趣。
玫瑰丛中荆棘生,这是常理。
求而不得,也多少是宿命。
可我听闻几个最美妙的时刻,总是包含了一句:我答应你。
男人不该是太算计、太精巧的机器,有时候,男人需要一些勇猛和愚钝,需要打开大门,飞马夺人的野劲儿。
可能你不帅,可能你无才,可没有人从出生就宣判你,这个女人你不能追。
女人,人人都可以追,有钱的人,没钱的人,都可以,你不追,你怕追,别人不让你追,说到底还不是你的自尊心作祟。
我这辈子到现在,都对我追过的女人不后悔,虽然结局有时候并不高明,有时候,也有些飞蛾扑火的愚蠢。
可蛾子就是喜欢扑火。
弹指一灭,也有我一瞬的光辉。
更何况我曾经也追到过,那一刻的光芒,是蔷薇园里最好的一滴晨露,是草原上金线勾勒的鬓角,是中庭下樱花一点的绛唇。
我不追,我就无法体会。
虽然这些人都已经走了。
曾经我也问过我自己,问过一些原因。
可我明明穿上了铠甲,银光闪闪,风卷着我的披风,我是多么希望自己跑上一跑。
既然生下来当了男人。
当然要追。
追吧,女生一定靠追。
在一个你还能风起云涌、一骑当先的年纪。
以上摘自“一个app”6.8.2015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