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作为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如果是违法解除,则需要支付赔偿金。那么,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有什么区别呢,一起区分下。
1、什么是 N ?
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做了 N 年,那么在离职时公司应该支付 N 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其中,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算,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N 的情形:
公司没有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约定条件、拖欠工资、不缴社保、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注销、破产或被吊销、公司大规模经济裁员、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等等。
需注意,如果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离职,那么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2、什么是 2N ?
2N 指的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赔偿金,赔偿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2N 的,只有一种情形,需满足两条件:
公司违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工作
3、什么是 N+1 ?
N+1 指的是公司除了需支付 N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另需多支付1个月工资。
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 N+1 的情形:
患病后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工作、
无法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也不行、
公司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公司搬迁、因政策变化导致业务无法开展等。
但发生上述三种情形时,想获得 +1 补偿,需满足前提:公司没有提前30天告知辞退。否则,就只能要求公司支付 N 。
律师建议
生活中,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缺失、不完善或者本着自己占优势地位的心态,没能妥善处理劳动者离职手续,从而引发争议的情况比比皆是。而一旦引发诉讼,公司需付出的“代价”往往超出自己预想,对公司造成更大负担。所以公司在处理劳动者离职手续时,必须依法依规,不得马虎。
随着我国劳动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争议处理机制更加清晰明朗,“维权难”已是过去式的问题。所以劳动者在面对公司侵犯自身合法权益时,应积极维权,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