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一本举足轻重的世界名著,它的魅力经久不衰。
《飘》讲述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成长史,十六岁的思嘉年轻漂亮,活力四射,个性鲜明。她爱上了风度翩翩的邻居卫希礼,可艾希礼却娶了善解人意的表妹媚兰,思嘉在宴会上怂恿卫希礼和她私奔,被拒后,为了报复,一气之下嫁给了媚兰的哥哥查尔斯,可噩耗传来,查尔斯“还没等能接近北佬,就在南卡罗来纳的营房里,染上了肺炎,继而又并发麻疹,就此毫无光彩地迅速离开了人世”。为了散心思嘉离开了塔拉,前往了亚特兰大,和媚兰,皮特姑妈住在了一起,更不幸的是,战乱接踵而至,整个南方社会不得不投身战争岁月。在残酷的战争和艰辛的生活这双重重压之下,为了保护塔拉,为了不饿肚子,有衣服穿,她嫁给了妹妹苏艾伦的情人弗兰克,自己借钱买下一家锯木厂。让全体亚特兰大人目瞪口呆的是,她居然自己亲自经营锯木厂,根本不理睬对她此举持反对意见的弗兰克,更不管大家的议论。她不但在弗兰克生病时接管了店铺的生意,让弗兰克在邻里乡亲面前抬不起头来,而且私自买下了锯木厂,在那个混乱的时期,她不顾家人劝阻出门,害得弗兰克身亡。后又嫁给了白瑞德,本来该是幸福的生活,但却在她的不忠,吵闹中流产,小女儿的身死,也最终让爱他的白瑞德选择了离开,历经一系列磨难的思嘉最终成为了一位二十八岁的成熟女性。
“我明天到了塔拉再想这一切吧。明天我就能挺得住了。明天。我会想出办法把他搞回来。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另一天了。”这是结尾时面对白瑞德的离开时思嘉说的话,也是思嘉贯穿全文的思想,从亚特兰大回来的她在面对塔拉的破败,母亲的逝世,“父亲老而糊涂,媚兰脆弱体衰,两个妹妹病了,孩子们幼弱无依,几个黑奴怀着天真的信念仰望着她,紧扯着她的衣襟,深信埃伦的女儿跟埃伦一样,一定能成为他们的庇护人”,她本可以选择放弃他们,因为她本就不喜欢她的两个妹妹,可是她还是选择了背负起重任,文中写到“不,她不能让她们去靠姨妈过活,做人家的穷亲戚。奥哈拉家的人去做人家的穷亲戚,靠人家的施舍和宽容过活!不,绝不!”,她相信只要她努力日子会更好的,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从文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思嘉厌恶战争,“这战争也并不神圣,而是叫人讨厌,因为战争滥杀无辜,耗费钱财,叫人很难得到生活中的豪华用品。”“这看来就是当初艾希礼在信上所说的,战争不是荣耀,而是污秽和痛苦了。”从中也可以看出作者的思想。战争是残酷的,是痛苦的是污秽的。
最让思嘉性格立体的是她不依附男人,与那个时代“不管这个女孩多么聪明,多么有主见,她在先生们面前都要表现得很柔弱,很无知。她们最好是胆小如鼠的懦弱女子,一见到老鼠就跳到凳子上;一听见令人惊愕的事就要晕过去;在别人家吃东西要像小鸟一样少,哪怕是别人的宴会上有许多美味佳肴而自己也很想品尝;对先生们说话要表现得尽量无知,即使她们认为先生们其实很愚蠢,她们也还得假装崇拜他们的样子,要不时违心地对先生们夸”的贵族小姐们格格不入,她看不上比她愚笨的男人,像弗兰克,查尔斯一样,喜欢有实力的男人白瑞德,在白瑞德面前她可以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可惜她在媚兰死后,才明白她爱的人是白瑞德,而不是艾希礼“她是爱着白瑞德的——她爱白瑞德,因为他强壮、狂妄、热情、现实,跟她自己一样。”从前的她只是迷恋艾希礼的表象,就像她从小必须得到了洋娃娃一样,那不是爱,只是崇拜。可以说思嘉的形象不具备当时像她的母亲艾伦,小姑媚兰等上层贵族的性格,她张扬,敢于追求爱情,不循规蹈矩,不刻板,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就像文中所说“她不是一个上等人”。
如果说思嘉是热情,青春,独立的代表,那么媚兰就是温柔,无私的代表,白瑞德说她“她的眼睛像在一个卑劣世界里的两盏明灯。对,是像一对蜡烛,像是有风也吹不灭的蜡烛”。对别人他的态度是讥讽,而对媚兰他却有着尊敬。媚兰虽然年轻,却具有那个不肯妥协的旧社会所珍视的一切品质:贫穷而又以贫穷自傲,坚忍的勇气,欢乐的精神,好客,善良,以及顶顶重要的,对一切旧传统的忠贞不贰。亚特兰大的众人都喜爱她,因为她善良,温柔。虽然她身材矮小不丰满,但她的精神世界丰满。因为思嘉在她难产时的不离不弃,她铭记了一辈子,即使谣言四起,她也坚持站在思嘉那一边,无条件支持她,尽管与身边的人决裂。即使她那的屋子里灯光暗淡,但每晚都宾客盈门,并且把自己的贫穷暴露在客人面前也丝毫不感到羞愧。所以“她是个上等人”。
以上是我对《飘》的浅显的看法,不足之处希望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