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号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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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接到校长通知,说是让学生做一期学雷锋的手抄报,看看时间不早,我没有转发,今天一大早就转发了这个作业,不知道同学们都看到了没有。不管同学们看到看不到,我心里有点嘀咕。
嘀咕什么呢?主要是以前我记得有一个条例,是对准老师的,说是十不准,其中有一条就是不让老师通过电子产品给学生布置作业。我觉得这个条例不好,不实用,是不是某些人拍脑袋想出来的办法?当今,电子产品覆盖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方便、快捷、丰富多彩,可以说是好处多多,而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通过电子产品布置作业方便快捷简单明了,为什么不让用呢?难道面对面布置的作业效果就好吗?质量就高吗?数量就恰当吗? 这样的条例不仅是不可思议,简直是匪夷所思。
我觉得电子产品布置的作业可以弥补当面布置作业的不足之处。我们非要通过电子产品布置的作业,我觉得都是必要的,必须的,不布置不可的。就比如这张手抄报,虽说是作业,但是可以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开拓学生的视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有什么不好呢?比他们整天抱着手机看抖音强多了吧?!
以上是我一家直言,不知道家长和同学们看了是否赞成,不管咋样,我还是要说出我想说的话,不然骨鲠在喉,不是我的性格。各位同学家长,如果有异议,可以私信我,也可以在咱们班级群里说,互相交流沟通非常好。
就这个问题,欢迎大家留言。如果家长觉得电子产品布质作业有加重学生负担的嫌疑,可以说,也可以不做,你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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