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
先来看西湖法院通报的一起情侣分手后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在美国留学的雪诺与家住广东的丹妮(均为化名)通过网络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此后丹妮因创业开店缺钱,向男友雪诺多次借款,雪诺用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给了丹妮38万余元,都没有约定借期。2018年4月,两人正式分手。三个月后, 雪诺打电话 要求 丹妮还钱,丹妮虽有承诺但一直未归还 。无奈之下,雪诺于2018年10月在杭州将丹妮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丹妮偿还本金和利息。
庭审中,丹妮承认自己收到了雪诺转的38万多元,但是她认为,这些钱都是雪诺在两人恋爱期间基于示爱对自己作出的赠与行为,并不是所谓的民间借贷。
法律提醒
恋爱期间双方为维持感情所发送的包含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可能会被认定属于赠与行为,分手后主张返还很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而发送的非示爱表示的转账借款,如果不能有合同或借条固定下来,则可以在转账或红包上备注该款项用途,如“这是你要的钱”,避免日后发生争议时无据可依。
因此,恋爱期间包含“520、1314、5200、13145.20”等特殊数字的红包转账,分手后大概率要不回来;
而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红包转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彩礼,可以主张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