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常见的说法是由身体和意识组成。
又一般情况下身体物理特征的变化对自我认同的影响有限,更本质的说法是,自我是心灵或自我意识。
所谓的我,包括了我的观念,我的经验,我的记忆,我的思想,我的情感以及我的感受。而观念、经验、记忆、思想、情感和感受都是自己创造的。
进一步说,每一个我们心中的我,都是主观认识的我。我们身处的社会和环境给予了我们观念,即便我们认为从过往的回忆中我们完全清楚认识自己,但那也不能部保证回忆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真实没有被删减、弱化或强调的。我们如何看待世界便如何看待我。
个人主义
我们从众多事件中做出了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因而,我们认识的是今天选择后的我。而我仍在不停的选择,因此最终认识自我只能如墓志铭般的总结,这就是萨特认为的“存在先于本质”。心理学观点来看,通过追求自我,来向自我证明“我”的存在。
萨特的唯我论正面意义是强调了个体的重要性,负面是带来关系的冲突。因为每个人都力图按照自己所想创造自我,他人就成为了创造自我的工具,或者是障碍。因此萨特说“我们与他人关系的本质就是冲突”。
集体主义
相反的另一种观点认为自我是社会的,比如社会的生产价值是依靠每一个人的生产价值实现的,这个理念正是资本主义的前提。
我们的思想只能在我们身处的情景中才得以展现,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是社会性的存在,只有在一个社会中才能获得自己的身份。个体的存在只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才有意义,比如球队,家庭,乃至国家。
这个观点强调的是集体的力量,但这个观点的悲剧性看法是个体自我是不完整的。因此我们常看到这样的话“我们彼此成就对方”。柏拉图的《会饮篇》用寓言表述了这一观点,完整的自我并非个人,而是人的集合。
人类其实一直都在“个人”与“社会”之间挣扎,“人”不甘心自己被“社会”吞噬,但“社会”如同一片无边无际的沼泽,容不下任何个人“独立”的站在这片泥沼之上。
老子也许是人类最先对“社会化”保持警觉的哲人,庄子则试图与社会保持“不抵抗、不强迫、不合作”的浪漫距离。
无为
《道德经》的哲学理念是无为。“无” 不等于没有, 只是无形无象、 不可感知而已。 所以 “无” 是 “似无而实有” 的意思。由此可见, 就其本义而言, “无为” 并非不为或无所作为。
无为指经过有为的思考,以时势、趋势的判断做出顺势而为的行为,即顺应自然的变化规律,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而不人为做作,从而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
无人为之为,无主观臆断的作为,遵循客观规律的行为。
与此相反, 如果出于一己的私利或个人意志, 根本违逆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而强行所为,一定是会付出代价的。只不过萨特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一说法承担了选择不当的代价。
个人主义刻意地要我们剖析意识、通过改变意识来达到目的,而道家是要我们忽略或者弱化意识,从而活在体验里。
虽然都崇尚个体,但以不同的目的出发理解事物是萨特和老子的区别。
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