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乐学书院之学妹读经
一字一句读《论语》第314天
原文阅读:
14.13 子问公叔文子于公明贾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贾对曰:“以告者过也。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子曰:“其然?岂其然乎?”
译文讲解:
孔子向公明贾打听公叔文子,说:“这位先生他不说、不笑、不取钱财,是真的吗?”公明贾回答道:“这是传话的人的过错。先生他到时机恰当时才说,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的话;高兴了才会笑,因此别人不厌恶他笑;合乎义的要求然后才取,因此别人不厌恶他取。”孔子说:“原来这样,难道真是这样吗?”
启发思考:
公叔文子是卫国大夫,卫献公之子,“文”是他的谥号。他是卫国元老级人物,很有名的贤大夫,卫国国君对他非常敬重,言听计从。
鲁定公六年(公元前504年),鲁国军队借道卫国,鲁军统帅阳虎想挑起鲁、卫战争,故意命令军队从卫都南门入,然后再由东门出。卫灵公当时情绪激动,打算下令攻击鲁军,幸亏公叔文子及时劝阻,才避免了一场无谓的战争。
《左传》中是这样描述的:“公叔文子老矣,辇而如公。”“辇”是一种两人抬的轻便轿子,可见公叔文子当时已经老到无法自行走动的地步。七年后,孔子去鲁适卫,听到许多关于公叔文子的传说,其中包括“不言,不笑,不取”,孔子对此不解,故而向公明贾求证。
公明贾也是卫国大夫,他与孔子意气相投,过从甚密。孔子向他求证,关于公叔文子“不言,不笑,不取”的传言,公明贾告知是误传。公明贾认为传言者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并不确切。
所谓“不言”,是因为公叔文子说话注意把握时机,当说则说,不当说则不说,讲话适时,所以人们对他说话不反感;所谓“不笑”,是因为他为人老成持重,平时不苟言笑,但是如有可乐之事,他也能与人同乐欢笑,所以人们也能与其同乐,笑逢其时;所谓“不取”,则是因为他能取之以义,符合道义则取,违反礼义则不取,所以人们对他多方得利表示充分理解。
根据《左传》记载,公叔文子善于敛财,富可敌国,但是他能够自觉遵从礼乐制度,见利思义,取财有度,做到“富而能臣”、“富而不骄”,所以卫灵公对他依然非常倚重。
此外,公叔文子每逢饥荒之年,都会在家中支锅煮粥,分食国人,这种义举也赢得了民众的爱戴。他去世后,卫灵公对他做出高度评价:“昔者卫国凶饥,夫子为粥与国之饿者,是不亦惠乎!”
公明贾的这段话,评价公孙文子言、笑、取予有节有度,特别是“义然后取”的行为,正符合孔子提倡的“时中”。《中庸》里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按照公明贾的形容,公叔文子的言行近乎完美,达到“致中和”的境界了。孔子大概感觉有点过誉,所以表示了有点怀疑的意思,但语气还是留有余地,并不强烈。
前面学过,孔子对颜回问仁的回答: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动。就是说,人的言行举止、取与喜笑都合于礼。当然,如果一个人真的做到了时而后言、乐然后笑、义然后取,能够把正当的利益和合理的需求结合起来,那可以说是有高尚人格者了。这也正是我们修为自身时借鉴参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