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霭理士的《性心理学》中对“一夫一妻制”合理性的怀疑,我想“一夫一妻制”应该是人类去动物性社会化权衡的结果。
很明显一夫一妻制终生婚姻制并不符合人类的天性,所谓道德化多是压抑天性的约定俗成。所以在提倡找寻自我的思潮里,婚姻显得脆弱,离婚率高就显得有了依据。婚姻的契约精神是为了让人成为人么?成为社会人。
那么“一夫一妻制”就是社会条件下人类社会心理,社会成本及行为的最佳选择吧。那么当社会相对应的条件发生改变时,“一夫一妻制”和婚姻终生制也必然会有相应改变。
婚姻是该去神圣话还是保持神圣愿景呢?婚姻神圣是一些人的遮羞布。而对于爱情,信则有,不信则无,爱情作为一种存在于人脑的私人情感,它的解读必然具有个体特性。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一千对情侣两千个爱情感受。
从小到大的爱情婚姻观和框架结构让我们在寻找另一半的时候的个人抉择是一道选择题,而意识在人脑的可创造性其实是允许我们的婚姻爱情是创造性的新的形式结构和模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