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第一次参加作为原告参加行政诉讼诉讼案子开庭,流程与民事诉讼差不多,唯一不同时,民事诉讼现有由原告念完诉状,才开始举证环节。
而今天法官说:原告是否想说的与诉状一样?
我说:是的,一样。
法官说:那就进入举证环节。
今天闹了个笑话,出了点状况,一个视频证据,我昨天在电脑上打不开,但是,发到微信里可以打开,于是,我昨天将这个视频证据传到我自己的微信账号里,通过电脑微信,我的微信账号里有它且可以打开,但是通过手机微信,我的账号里没有此视频文件。今天在法庭上,我用热点打开电脑互联网信号,用电脑登陆微信,打开了我微信账号里的视频证据,当时,老卡壳,声音和图像断断续续,不清晰,我中途就给关了。
看样子,不能偷懒,还是,应该在电脑里装一个可以看视频的软件,这样,就不耽误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