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同频共振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提出,要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巡视全过程各环节。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机构与派驻机构协同监督,要通过“巡前互通”“巡中互动”“巡后共促”三个环节合作发力,实现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的信息共享和同频共振。
坚持巡前互通,让监督更精准。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单位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熟悉单位情况、行业特点等“驻”的优势,全面了解被巡单位政治生态、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三重一大”、需关注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以及各项廉政风险点情况,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有关问题进行巡前会商,使巡察工作能在有限的时间内少走弯路,把控重点精准发力,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坚持巡中互动,让执纪更高效。纪检监察组参加巡察工作动员会,了解巡察方案、巡察程序、巡察任务及相关工作安排,强化协同配合意识,提升巡察业务理论知识水平;巡察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受理举报、延伸巡察等方式,全面“扫描”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对所发现的具体问题,经巡察与派驻负责同志沟通会商后,通过联合检查、实地踏查、召集被巡单位领导班子座谈等方式,查明问题、剖析原因,为巡察问题定性和后期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精准监督提供重要保障。“巡察+派驻”同频共振,实现了对被巡单位同时开展全面“体检”和精准跟踪“治疗”。
坚持巡后共促,让整改更彻底。巡察工作结束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认真履行派驻监督的同时,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纳入日常监督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和“驻”的优势,与“巡察监督”联动发力,共同做好巡察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借助巡察对被巡单位的全面“体检”,督促被巡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规范日后管理,促进了被巡单位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