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快问快答

1:债务人离婚逃债,债权人可以怎么维权?

  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等,以实现债权。

2、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如何侧重?

  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基本原则是平等分割,但会优先照顾未成年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具体权重根据情况而定,如女方有抚养子女和经济条件差,应适当多分财产。

3、认定家庭共同财产,会被利用为“父债子还”吗?

  不会,家庭成员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财产清偿,不存在“父债子还”的情况。

4、户口已经迁出的子女,还能要求分割征地补偿款吗?

  可以。即使户口迁出,子女对征地补偿款仍有权要求分割,但情理上可能会受到指责。

5、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义务吗?

  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亲子关系消灭,但如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养子女仍有义务支付生活费。

6、法官介入调取证据,会影响审判的公正性吗?

  法官有权依法调查收集证据,以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这并不意味着偏袒一方,而是为了确保审判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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