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他们看老了……”
这是《额尔古纳河右岸》开篇的第一段话,读完之后一种触及灵魂的美跃然纸上,仿佛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坐在了我的面前,开始向我讲述她的一生。
本书是以鄂温克族最后一位酋长的女人用自述的方式,讲述了这个民族的发展与衰落,书中分别以清晨、正午、黄昏,半个月亮命名,暗示着这个民族从诞生到消亡的过程。也像人的生命走完这一生。
这次我读的是清晨。印象很深的是“我”的姐姐列娜生病了,请尼都萨满来给列娜跳神。
他从黄昏开始跳,一直跳到星星出来,后来他突然倒在地上。他倒地的一瞬,列娜坐了起来。而且他后来说一只灰色的驯鹿仔代替列娜去一个黑暗的世界了。
好神奇的跳神法,让一头小驯鹿仔替列娜死了。然后小训鹿的妈妈,从那以后,原本奶汁最旺盛的它就枯竭了。
那只灰色的母鹿不见了自己的鹿仔,它一直低头望着曾拴着鹿仔的树根,眼里充满了哀伤。从那以后,原本奶汁最旺盛的它就枯竭了。直到后来列娜追寻着它的鹿仔也去了那个黑暗的世界,它的奶汁才又泉水一样涌流而出了。
读到这一段时,我还看了好几遍,心中疑问:列娜最终还是死了吗?怎么死的?
后来看到他们部落搬迁时。列娜平时爱骑一头白花的褐色驯鹿,可那天她要把鞍桥搭在它背上的时候,它一矬身闪开了,不肯为她效力的样子。这时那只奶汁干枯的灰驯鹿自动走到列娜身边,温顺地俯下身,列娜什么也没想,顺手就把鞍桥搭在它身上,骑上去。列娜骑着的驯鹿开始时是走在我前面的,可走着走着,它就落在了后面。列娜在我前面的时候,我见她的头老是一点一点的,似乎在打瞌睡。
我突然有了预感。列娜会被这个失去孩子的训鹿伤害或者丢弃……
事实上确实如此,列娜失踪了,找到她时,她已经被冻死了。
而那头母鹿的奶汁又泉水一样涌流而出了。
又神奇又有宿命的结论,让我对列娜和训鹿都有了好奇心与同情心。万物皆有灵啊。
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东西,所有的一切都在轮回中交荟,迟子建老师用细腻唯美的文字,描写了鄂温克族人们美好的生活场景,训鹿逐苔藓而栖,萨满望月光而舞。
明净的月空,繁星低垂。人们在篝火旁载歌载舞,饮酒欢唱,直到天亮。而在天亮的时候,人们又会在清晨漫山遍野的森林里看见薄纱一样的雾霭。
在那片辽阔离又寒冷的土地上,人口稀少的他们就像流满在深山中的一股清泉,是那么的充满活力,同时又是那么的寂寞。”
他们懂得自然的慈悲和慷慨,但从不过分的索取。哪怕日常所需,他们尽可能的不去破环这片土地。大自然就像他们的粮仓,训鹿吃东西很爱惜不贪禁,它吃苔藓、青草、树叶,但每次都是啃几口就离开,看起来这些植物就像毫发未损一样依然茂盛,这里的人们也极其懂得浪浸和创造,他们用羽毛来制作裙子,用果实和花朵来做染料制作布衣,他们喝看大自然生产的饮料——“香甜的桦皮树汁液”。同时他们对自然满怀着敬畏之心,信率着万物有灵的神话,火是她们的希望、树是他们的神灵,鹿为他们指引看方向。
当然,他们也有痛苦和欲望,也有爱恨情仇。乌力楞中的每一个人都有着无法言语的故事,尼都萨满对达玛拉深沉的爱,因为世俗的牢笼无法相爱。
达西因为与恶狼搏斗失去了一条腿,让他对狠有终生的仇恨。训鹰也是为了复仇,最终杀掉伤他腿的恶狠,他和训鹰也在搏斗中失去了生命。
部落里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暗流涌动的河,随着时间的流失从汹涌澎湃走向了平静。
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额尔古纳河”是一条界河。右岸是中国的鄂温克部落,左岸就是俄罗斯了。
我知道训鹿就是我们常说的“四不像”。它有着马一样的头,鹿一样的角,驴一样的身躯和牛一样的蹄子。似马非马,似鹿非鹿,似驴非驴,似牛非牛,所以汉族人叫它“四不象”。
我觉得它身上既有马头的威武、鹿角的美丽;又有驴身的健壮和牛蹄的强劲。过去的驯鹿主要是灰色和褐色,现在却有多种颜色:灰褐色、灰黑色、白色和花色等。而我最喜欢白色的,白色的驯鹿在我眼中就是飘拂在大地上的云朵。
还知道了我从来没有见过哪种动物会像驯鹿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虽然个头大,但非常灵活。负载着很重的东西穿山林,越沼泽,对它们来说是那么的轻松。它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茸角、鹿筋、鹿鞭、鹿心血、鹿胎是安达最愿意收入囊中的名贵药材,可换来我们的生活用品。鹿奶是清晨时流入我们身体的最甘甜的清泉。行猎时,它们是猎人的好帮手,只要你把打到的猎物放到它身上,它就会独自把它们安全运到营地。搬迁时,它们不仅负载着我们那些吃的和用的东西,妇女、孩子以及年老体弱的人还要骑乘它。而它却不需要人过多地胴应。
还知道了锯茸的时候,驯鹿要被拴在树上,两边用木杆夹住。茸角也是它们的骨肉啊,所以锯茸的时候,驯鹿疼得四蹄捣来捣去的,骨锯上沾染了鲜血。锯下茸角后,要烧烙茸根,以防出血。不过烧烙茸根是过去的老法子了,现在锯完茸后,撒上一些白色的消炎粉末就可以了。
训鹿真是宝呀,给人们的生存提供了这么多便利,而它却不需要人过多地胴应。它们总是自己寻找食物,森林就是它们的粮仓。
也知道了怎么训鹰,那只鹰的眼圈是金黄色的,眼睛发出冰一样的寒光。它那尖尖的嘴巴向下钩着,好像随时准备叼起什么东西似的。它胸脯上有黑色的花纹,柔美的翅膀闪现着绸缎一样的光泽。哈谢把它拴住,又给它的头戴上一个鹿皮罩,蒙着它的眼睛,而让它的嘴露在外面。它非常凶,昂着头,用锐利的爪子挠着地,挠出一道一道的沟来。我们这些小孩子跑去看它时,胆小的列娜、吉兰特和金得都被吓跑了,只剩下了我和娜拉。达西看见山鹰后异常兴奋,他的嘴里发出“呜噜噜”的声音。他瘸着腿,费力地弯下腰,从火塘中拣起一颗石子,“啪——”的一声砸到鹰头上。山鹰愤怒了,虽然它什么也看不见,但它从石子飞来的方向上判断出了是谁在挑逗它,它旋风一样腾空飞起,朝达西扑来。但它飞不远,被绳子拴着,气得它大叫,达西则大笑着。达西的笑声比深夜的狼嗥还难听,我和娜拉没有被山鹰吓跑,倒被他的笑声给吓跑了。
我只有在达西那里看见过山鹰还能坐摇车。达西把山鹰的腿和翅膀用草绳捆上,让它动弹不得,将它放到摇车里。他一手拄着拐,一手疯狂地摇着摇车,整个身子看上去就是扭曲的。我相信如果达西摇的是个小孩子,那孩子一定会被摇傻了。他摇山鹰的时候嘴里仍然发出“呜噜噜”的叫声,好像风钻进了他的喉咙。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达西说,他要让山鹰彻底忘记它的过去,让它服服帖帖地跟人生活在一起。我就对达西说,你是想让它忘记天上的云?达西啐了一口痰,咆哮道,是啊,我要让这天上的东西变成地上的东西,我要让白云变成弓箭,吃掉我的仇人——那条该死的狼!
用了很久的时间,很极端的方法。终于把天空霸主训为了达西的仆人,忠诚的为达西服务。
也知道了怎么打灰鼠,肉可食,皮可买,还可以做衣服的领子与袖口。
灰鼠肉是很鲜嫩的,将它剥去皮后,只需抹些盐,放到火上轻轻一烤,就可以吃了。女人们没有不喜欢吃灰鼠的。还有,我们喜欢吞食灰鼠的眼睛,老人们说,那样会给我们带来好运气。
也知道了训鹿也有瘟疫,也有神灵保佑不了的灾难。瘟疫过后,只有三十几头的瘟幸存了下来。
“我”的父亲在去别的部落买种鹿的路子,被雷电击倒,失去了生命……
一次意外的闪电,一次意外的狩猎,可能会让你的亲人失去,人们在山野相遇,最后又在山野中分离。人生的很多际遇,往往都是出乎意料,毫无征兆地消失。
“我”妈妈生了五个孩子,只存活了“我”和弟弟,有出生就死去的二个,还有没成长的列娜……
作品里描写了大量的死亡,仿佛一个不经意间,某个生命就去世了,就像抖落一片羽毛一样悄不声息的飘落。就像书中所说“故事总有结束的时候,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尾声”。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