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
“二律背反” 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在其哲学体系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简单来说,它是指两个相互矛盾的命题,在逻辑上都能够自圆其说,都有其合理性。这两个命题就像是两条背道而驰的法则(“二律”),却又都有自身的依据,无法同时成立,但又难以被完全否定。
其中有这样一组命题是关于因果性的:正命题:自然法则的因果性不是世界的全部现象都可以由之导出的唯一因果性。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还有必要假定一种由自由而来的因果性。简单说就是存在自由因,除了自然因果律之外,还有一种先验的自由,它可以开启一个因果序列。
反命题:没有什么自由,世界上的一切都按照自然规律发生。因为如果存在自由因,那么它就会破坏自然规律的连贯性和普遍性。
康德说过上面的二律背反命题绝不是随意捏造的,他建筑在人类的本性之上是不可避免的,理性本身就在提出自己无法回答的问题,而这样的问题一旦被提出就会陷入“二律背反”。 康德还认为,在实践理性和判断力中同样存在二律背反,因为道德法则不可避免的需要带入感性经验,否则就没有客观有效性,发生在社会以及人身上同样具备二律背反,因为无法在健全社会道德和经济利益的双重达标。
如果说有因必有果,那么有果必然能推理成因。问题来了,如果勤劳能致富,那么农民工就是中国首富,如果不是,那么社会为什么要鼓励勤劳致富呢?由一重二律背反思考衍生出多个二律背反思考就会陷入思考逻辑的盲区,绕不出来了。但是如果不努力的往进绕,求知欲又不肯善罢甘休。
结果还是二律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