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家具的发展
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是我国家具发展的近代部分。
中国古代家具历经千年的发展,至封建杜会后期,形成自己一套独特、成熟而完整的体系。但时至近代,家具的发展进入到承上启下、中西融会、新旧更替的过渡时期,这是中国家具发展史上一个曲折而急剧变化的阶段。应当说,这一时期的家具与当时世界上先进的国家相比,无论在类型上,还是在技术发展上都相对滞后。
前期阶段
清朝晚期政治腐败,阶级矛盾日趋尖锐,清政府采取闭关锁国与故步自封的政策使国势日衰。与之相反,西方列强进入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迅速强大。鸦片战争至甲午战争期间,西方家具大量传入。列强在通商口岸的租界区内大批修建各种新型建筑,如洋行、住宅、饭店、厂房等。同时,洋松、麻栗、哑克、柳按、柚木等木材大量输入。
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和民族资本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口号,引进西方先进的技术,进行改革。近代新型建筑和家具陆续出现,中国家具制造业开始打破原有的相对封闭的状态,开始与国际接轨。随着外来家具比重的逐步上升,欧洲古典式家具对中国家具的影响越来越大。
在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期间,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家具不断进入国内,从沿海通商口岸大城市开始逐步渗透,逐渐波及中小城市。西方列强输入的家具中,文艺复兴式家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曲线和直线在这类家具中得到广泛运用,强调起伏变化的层次感。橱柜制作过程中,旋木半柱和带有对称曲线雕饰被大量应用;浮雕镂刻涡卷纹开始应用于床榻主体和屏座中,床柱开始使用平齿凹槽;拱圆线脚装饰立面,螺纹、蛋形纹开始点缀台面端部。
在西方列强家具的强烈冲击下,中国的传统家具经受了严峻的考验。随着社会生活的变革,家具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演变。一开始,传统家具仍然保持原有的形制,后来,逐渐在局部运用中西融合的雕饰手法,实现了中西方家具风格的融会。
后期阶段
辛亥革命以后,社会各方面都在急于摆脱两千年来的封建文化的禁锢,吸收和接纳新思想。学习西方文化迅速发展成为潮流,民国家具正是在这种大环境下产生的。
所谓的“民国家具”就是以西方家具设计思想为原则,带有殖民文化色彩,为城市中的官僚、政客和商人所接受并受到推崇的城市家具。
当时在一些大中城市,尤其是在一些沿海通商口岸,出现了一些由思想先进的民族工商业者开办的家具工场。为了便于加工和管理,这些工场通常分为传统家具和西方家具两个体系,传统家具和现代家具按照不同的经营方式发展。现代家具采用比较简化的榫卯结构,易于推广,尤其是胶合板的问世,框式嵌板结构得到长足发展,逐渐成为我国众多城镇群众乐于接受的工艺做法。但这种家具发展带有较强的地域性,发展极为不平衡,深居内地的许多城镇家具仍然保留了大量传统家具的风格。
随着西方设计思潮的兴起,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家具匠师的作品带有明显的折中主义的倾向,他们将欧洲历史上的经典形式认同为各具特点的艺术象征,根据不同业主的审美癖好和口味,创造出不同艺术格调的家具。
社会的剧变、思潮的激荡使沿海各城市的家具形态各异,形成了“近代式”、“檐帽式”、“混合式”、“茄门式”、“复兴式”及20世纪40年代的流线型等各式家具,异彩纷呈。
民国家具在设计中大量使用了西方的纹饰、风格,出现木材热弯工艺,玻璃镜子、工业化的金属构件开始出现并流行。也有一部分国内家具匠师,在风起云涌的西方家具面前,并没有盲目模仿,一味追随,而是坚持“洋为中用”的原则,有选择性地吸取西方家具中的先进的东西,顺应机械化生产的模式,并恰当地融入传统家具的风格和装饰意趣,使这些近代家具能够适应我国的国情和生活习俗。
从装饰雕刻来看,相比清代的满地雕花有所减弱,新的纹样开始流行;腿足样式吸取欧洲巴洛克和洛可可风格,精细雕刻,强调方圆变化和曲线优美,丰富了民国家具的装饰手法;柜类家具其一的体积增加、高度、宽度和厚度都有较明清时期大了许多。
从装饰的题材来看,中国传统的吉祥喜庆的纹样成为家具装饰的重点,这是在充分考虑了使用者心理习惯和习俗基础上作出的正确选择。
从装饰工艺来看,这些家具的装饰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如扬州、宁波等地的镶嵌家具,适当运用西方现代技艺处理,使镶嵌工艺更成熟、更合理,使家具的实用性和艺术性达到完美的统一。
上海、广州、南京、武汉、天津等地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较早,再加上传统家具文化的影响也比较浓厚,在庞大的市场需求下,这里锻炼出一大批既懂传统家具技艺、又能制作西方家具的家具匠师,他们大都聪颖好学,精益求精,到了20世纪40年代,这支队伍已经逐渐成熟,虽然人数并不多,但他们是中国近代家具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在家具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们突破了封建社会长期的家传、口授等传统的传艺方式,摆脱了学徒工“学三年、帮三年”的缓慢而艰辛的学艺命运,改变了几千年以来文人与匠师截然分离的状态。
与此同时,中国渐渐拥有了具备近代家具科学知识、掌握家具设计技能的机构和团体,家具制作的实践经验和科学理论得到了初步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