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一章

【原文】

三十辐[1]共一毂[2],当其无,有车之用;

埏埴[3]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凿户牖[4]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注释】

[1]辐:古代车轮中的木条。古时候的车轮由三十根辐条构成,这个数字取法于每月三十日的历次,寓意为轮转向前。

[2]毂(gǔ):车轮中心的圆木,其中有圆孔,用来穿插车辐并连接车轴。

[3]埏(shān)埴(zhí):搅拌泥土。

[4]户牖(yǒu):门窗。

【解析】

三十根辐条聚集在车轴上,就有了车轴中心的空虚之处,如此车子才能正常运行,也就有了真正的作用。搅拌并揉捏泥土,将它做成器皿,而器皿有了中间空虚的地方,才能盛放东西,这才有了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修建房屋,让整个房屋之中有足够用来摆放家具并居住的空间,这才有了一个房屋真正的作用。由此可见,如果对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材料进行改造,就会使这些材料本身产生作用,而改造材料时出现的许多看不见摸不到的元素也会产生作用。

在有形与无形相互依存的同时,发挥的作用也是相互依存的,人们往往用有形的物体来制造无形的元素,在使用之时无形的部分往往更加被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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