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怀念一个没有待过的时代,说是错过,简直是自恋,实则是不甘,不甘心自己仅在一个圆圈里度过一生。
比如在木心先生长安街黑暗无人的光景里,不甘心没有收到一封用马车邮递的信件,纸上四个字“见字如面”,就已让人沦陷。不甘心没有抵达过张枣“落满梅花的南山”,不甘心没有坐过张爱玲摇摇晃晃伴着汽笛声仿佛人间缩影一般的电车,不甘心没有在黑塞荒原狼“只许少数人入内”的酒吧里喝一次酒。
越是贪恋,就越不甘心,却终究不可得而遗憾,对此产生的“乡愁”也仿佛赝品——因为从未体验过而莫名美好起来。就像小孩子用压岁钱买到了想要的糖果,却因为蛀牙问题而被家长夺走,这糖果便成了永恒的梦想。这分明不是孩子的问题,这是他妈的问题。
我们时常感慨“美好的时代已经过去”,但我们追求的是从前的月色吗?
当我在一个燥热冗长的午后,看完了《斯通纳》最后一页的时候(抱歉,300页的书我看了两年),骤然理解了——大多数人的一生是如此相似,时代只是提供了不同的台阶,我们攀爬或者跌落,与生活交锋或者停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最终要完成怎样的人生,有何期待又有何眷恋?这些细碎的、平庸的、流水一样的情感体验,才是我们交给神的试卷。
时代从来没有辜负任何人,我们怀念的,是没有充分活着的自己。
这本书有着最大的诚实,读着读着甚至心疼作者——如此解剖自己,应该有着武士般的克制。斯通纳一生平淡无奇,读书毕业、留校任职、结婚生子、感情破裂、女儿未婚先孕、又迎来完美悲哀的婚外情,最终以疾病收场,一切都如此溃败,一切又回归了静默。
你看着这本书,看着这个叫斯通纳的少年长大了,并没有如愿变得强大,生活像辽阔的水域,他是个不会游泳的人。
这期间有欢愉吗?如果非要捡起来几朵快乐的花,也仍然是含蓄的。
斯通纳新婚蜜月,和妻子短暂且唯一一次的旅行,一定有过欢乐。那笑声倒像是真的从心底荡漾开来,又因为担心失去而些许惶恐。嘘,小声点,压低嗓子偷偷地笑,别让命运听见了。青春啊爱情啊,都会让时间扯平的,但这不是斯通纳人生里唯一的起伏。
斯通纳四十三岁那年,学会了别人——比他年轻的人——在他之前早就学会的东西: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
他和情人凯瑟琳,也不过是浮萍般的一段时光。但爱情终究不能拯救太多,那是平淡日子里的刺。美好温柔的时刻变成了一张旧照,时间懂得加上滤镜,把男女主角打造成凄美伟大的模样。
最后一幕,六十多岁的斯通纳躺在病床上,与静默为伍,等待死亡将至。我又翻到第一页,看到1910年十九岁的斯通纳穿着破旧的衣裳出场,保持着迷惘的少年心气,这之间几十年的人生,真的就,恍然如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