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被称为心理小说的开山之作,作者司汤达是文学史上第一个运用大量心理分析的小说家。对之后的,像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样挖掘人性的写作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他之前也有心理描写的,但是偶尔出现一两句,而司汤达的心理独白是贯穿了整本书的。但是呢,又不像陀思妥耶夫基那种大篇幅,动不动就很多页,有时候有点打断了故事,看的时候会觉得自己好像在看一本哲学书,《红与黑》不是很厚,大概五百来页,但我读它花的时间是比较长的,因为他写的很精炼,没什么那种大篇幅的,比如说像风景描写。就没什么地方可以去扫读,跳读的和《包法利夫人》一样。
《红与黑》是根据报纸新闻上轰动的刑事案件为原型写成的,1827年的时候,一个神学院的学生先在一户人家里做家庭教师,后来又到另一个人家里做牧师,在前者家里勾引了女主人,在后者家里又勾引了主人的女儿,然后被辞退,走投无路以后把怨恨发泄在之前情人,就是那个女主人身上,趁她在教堂的时候枪击了她然后自杀,但是没有死于是受到审判在法庭上面,他还想把责任都推给在那个太太身上,但是没有成功最后被判了死刑。如果我们看到这个新闻肯定想,简直是人渣,就应该枪毙。而司汤达把这个罪犯的行为跟当时的社会环境阶级斗争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了,于连这个经典的文学形象,虽然不否定他罪孽深重,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受害者,把他的罪行所反映出来的社会意义升华了。司汤达出生在法国革命的前面几年,父亲是一个颇有地位的有钱的经纪人。母亲是名医的女儿,算是资产阶级。他长得矮胖,其貌不扬所以在情场上面很不得意,他塑造的于连就是他自己很想成为但是无法成为的人。于连跟他不一样,长得非常帅,很有魅力,女人很容易被他吸引,他还让于连用上他自己的计谋,在现实里面总是不奏效的招数,同样的招数,使用的人外貌帅不帅气那效果完全不一样的。于连出生在木材厂,小业主家庭跟他父亲,哥哥不一样,很喜欢看书但其实那个时候穷人的孩子能接触到的书很少,他就喜欢而且反反复复看的就是拿破仑的回忆录。他们那个时候看拿破仑就像我们现在看成功学立志自己也要跟拿破仑一样跨越阶级,出人头地。于连是一个个人奋斗者,强烈的自我意识是他性格里面的核心成分。他虽然穷,但因为读了一些书,而且记忆力很好还会用拉丁文背诵圣经就有点清高,不合群。
那他身处的当时的社会环境是什么样子的呢?在法国大革命失败以后资产阶级陆续上台。1793年,路易十六送上断头台,波旁王朝被推翻。1799年,拿破仑执政到1815年,拿破仑滑铁卢失败后,在外国军队的支持下保王党回归,路易十八跟他弟弟查理十世又统治法国直到1830年。这本小说就是发生在这段复辟时期里面。《红与黑》的“红”呢,就是指的军服。当时,法国的军服就是红色的代表了于连崇拜的拿破仑。拿破仑时期小资产阶级青年向上发展的道路就是从军,也代表了一种浪漫光荣的英雄梦。而那个时候拿破仑已经失败了,这条从军的路就被堵塞了,于是就要转向另外一条路,就是当教士,教士的长袍是黑色的。在小说一开始于连看到三十多岁的主教收入就很高了,于是,心里面想,“我是当一个军人好呢?还是去当教士?”所以呢,就有了《红与黑》之间的选择也就是理想跟现实的选择,书后面写到他去上神学院的时候多数那里的学生,都是家里面很穷的穷人。不是说为了自己的信仰,而都是要去那里找一个稳定的饭碗,就有点像现在抢着去考公务员一样。故事可以分为三阶段:于连在老家,在神学院和在巴黎的时期随着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于连越来越接近所谓的成功,但也一点点看清越往上爬,见识到的黑暗越多,他自己呢,也变得越来越虚伪。
一开始在老家维璃叶在市长家里面做家教跟市长妻子瑞娜夫人的爱情故事,瑞娜夫人是一个淳朴,真诚,不做作的女子,她跟市长之间封建婚姻没有爱情,她被于连身上的反差吸引。于连是一个外表女孩子般柔弱但是性格却刚强,有进取心,不愿意去恭维贵族的人。她跟于连的爱情是对封建婚姻的反叛,还带有一点母爱的感觉。于连一开始利用瑞娜,对贵族表示报复,为了报复市长,他在自己感觉被羞辱以后,在晚上趁着乘凉的时候就去握那个市长夫人的手,在树荫下面他就想着我要报复你,我就要抓住夫人的手,我看你能怎么样。虽然市长肯定是不会把于连放在平等的位置上看待的,但最能伤害自己自尊的永远是一个人自己的看法。于连处处都很敏感,有一段,他很喜欢那个家里的最小的孩子,他说孩子的亲近平抚了他一点的惨痛情绪,总算这个孩子还没看不起我,于连想但他立刻把痛苦稍减看作是软弱的又一种表现并引以自责。“这些孩子捋我的顺毛,就像喜欢他们昨天买来的小猎犬一样。”他就总是这样时刻在臆想出能伤害到自己的种种依据来。在跟瑞娜夫人的奸情被发现以后,于连去到了神学院学习,这是他非常痛苦的一段时期。
这本书里面除了他的两段爱情纠葛,我觉得写的很有意思的就是神学院的这一段,跟别的小说里关于宗教的叙述聊,到底有没有上帝,怎么找到信仰,救赎灵魂,完全没有关系。他是很讽刺的去揭露当时神学院的黑暗腐败,勾心斗角讲求经济效益的神学院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于连的行李在神学院的门口都会被仔细检查,人家写给他的信,他都收不到都被扣押,私拆了。院长跟副院长有派系斗争,选择谁做自己的忏悔神父,你就是加入了什么派系。里面的学生跟其他行业的小青年一样热衷于聊的是什么呢?就是什么人走了什么关系,用了什么小伎俩然后得到了快速的上升这种八卦的事情。学习太好呢,是对自己不利的事情,别人会觉得你是染上了恶习。恶习就是你用自己的头脑判断,而不是盲从于权威跟先例。于连是过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被大家讨厌,因为他从神情开始,就显得太聪明,他为了要掩饰自己太有思想的表情,还经过了一番很辛苦的练习,这里是这样写的他想我这辈子要做什么呢?无非是把天国里的位席,卖给善男信女这位置怎么变成有形的让他们看得见的,那就得凭我的不同于尘俗中人的外表,他要练习自己眼睛和嘴巴的神态,去摆脱之前太有思想的神情,在外表上要显出自己好像很狂热准备接受一切的宗教信念那种感觉。于是他得出结论就是要去练习那种意大利修道院上就是那种湿壁画上面人的表情。““想我在维璃叶多么自负!”于连暗自思量那时以为,这就是生活;其实,只是准备生活。现在,才算进入社会,发现周围布满了真正的敌人,这情形直要到我的角色扮完为止。每分每秒都得饰行欺世。”在市长家的时候他的斗争对象只有市长,而在神学院他需要处处提防被别人下套。
后来机会终于来了,他终于去到了梦想中的巴黎,在拉穆尔侯爵府上做秘书而且凭他超群的记忆力,侯爵也算是很赏识他但他也认识到了自己跟真正的上流社会有多格格不入,他们对话是多么肤浅跟虚伪“身处上流社会,周旋进退,自有一套绝妙的礼仪,但这礼仪又因地位不同而极有分寸,极有差等。在礼仪的仪制下,导致情的枯索。一颗敏感一点的心,自能看出其中的矫揉造作。在内地你进咖啡馆时绊了一跤,侍者就会对你表示关切;如果摔得狼狈不堪,他会大表同情。而巴黎人,则特别当心躲到一边去偷笑,让你始终是个局外人。”拉穆尔侯爵的千金主动向于连示好,他知道自己并不喜欢这个大小姐的性格,但地位这么高又美丽的千金小姐爱着自己,这怎么也是会让人飘飘然的事情,跟拉穆尔小姐的感情发展一开始于连完全是运用理性计算的,在他听从小姐的邀约,晚上作出疯狂大胆的举动爬入她房间以后,他还能有着以下这样理性的思考,“他很纳闷怎么并不感到幸福,稍后为强求幸福之感,只得借助于理智不难看出,自己已见重于这位高傲的少女,而她对人的赞誉,从来都不是没保留的,这样考虑下来,自尊心便大感满足,倒不失为一种快意。”在拉穆尔小姐献身于他以后,“他觉得幸福之感也不时涌上心头,就像一个年轻少尉做出什么惊人之举,刚被总司令提升为上校一样得意。于连感到自己的地位上升了许多,隔天晚上还凌驾他之上的现在跟他并起并坐,甚至等而下之了。”他的幸福感来自于以为自己实现了阶级的跨越,但事实没有那么顺利,这位大小姐是一个极品人物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拥有了一切,她就想要追求一些特别的东西,幻想一些英雄时代的那种可歌可泣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喜欢比她更加心高气傲的人,她在于连这个平民的身上看到了一颗孤傲的心,于是呢为他倾倒以现在的话来说这个小姐是一个标准的M型,跟于连展开了互虐的博弈模式。他俩初夜以后,于连感到很得意,这个大小姐觉得有点后悔,他们就吵架了,于连气得拔剑,一看到他拔剑的样子,这个大小姐就突然又觉得心神荡漾,她喜容满面,想到自己险些被杀,感到非常的刺激觉得很畅快。她心里面想“他差点要杀了我,他配做我的主子,他踏上凳子,把剑挂回去的当口正好置身于这美妙的构图中显得神采焕发。总之,我还从来没爱的这么狂过。”她不是爱上于连这个人本身,而是深陷在自己幻想的与众不同的伟大爱情故事里,就感觉是越惨越好。
一路走来,看到于连虽然性格刚烈但也能屈能伸越来越会做虚伪的迎合。他说,虚伪是他争取面包唯一的武器。当他看到侯爵能帮自己改变命运的时候,甚至愿意背弃心中的拿破仑,去执行保王党的任务,直到侯爵表面答应他跟女儿的婚事,暗中教唆瑞娜夫人写信毁了他的前程,他才认清贵族阶级对平民存在根本的敌视。于是呢,他又恢复了反抗的精神,他情愿去死也不再向他们妥协,他在法庭上的慷慨陈词就体现了这一点,他说“诸位先生,我此生无此荣幸,能隶属你们那个阶级;在你们看来,我不过是一个为自己出生卑微而敢于抗争的乡民。我不会向你们乞求任何恩典,也不抱负任何幻想,等待我的将是死刑,这可以说是公道的。我曾想谋杀一位最值得尊重最值得敬佩的女子。判我死刑,可算是罪有应得。但是,我的罪即使没这么重,我看到在座各位,不会因我年轻而动恻隐之心,仍会杀一儆百,借我来惩罚来打击这个阶层的年轻人;他们出身低微,厄于穷困,但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敢于混迹阔佬们所号称的上流社会。这就是我的罪过,而惩罚也将更加严厉。”
看这本书的过程里,让我想到了之前轰动了一阵子的高三学生说,我就是一只来自乡下的土猪,也要立志去拱大城市里的白菜那个新闻。重点到不是这个孩子说的话,我也不确定,他的白菜到底指的是什么。但是网友对这个话表示同意与不同意,不管怎么说,这个话当中对自己未来最大的期待除了追求幸福,还有阶级对立的仇恨的味道。于连不也曾是一个热爱学习,求上进的小青年吗?他贪图的并不是金钱和声色犬马的享受他想追求的是不被人瞧不起,在强权面前追求人格平等,也就是,是身份的认同这是人们最普遍的追求,但身份的认同是比赚钱更难的事情。在现在的社会,为什么大家需要赚更多更多的钱远超过自己维持生计的需求,多部分就是为了身份认同,这种追求很难让我们获得真正的幸福,因为参照物一直会变,永远想跟我们上面的人去比,不会去看比你差的人,多数人也根本不在乎比自己穷苦的人到底过得怎么样。很多在做慈善的人做的其实是一种抽象的慈善,在意的是自己做慈善这个行为。
于连有一次在收容所跟几个有钱的公职人员吃饭,他想到隔壁的贫民孤儿正是因为苛扣了他们的伙食,这些做官的才能在这里奢华享受,他听到穷孩子在唱小曲却被看守所长呵斥,他们不许唱,他觉得自己喉咙发紧食不下咽,快要哭了。一边心中咒骂却一边依然给这些有权有势的人表演他的拿手好戏,背书。得到了阵阵的好评,人家还说要送他去深造,于是,他从那个屋子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觉得自己是贵气十足了欢畅的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对自己说,都忘了吧!那些什么刮囚徒小钱啊!不许穷鬼唱小曲事情啊!于连这个角色不仅仅表现了当时的阶级矛盾,放在哪个时代都是普遍存在的,他不愿意被贵族看不起,但是自己呢,又看不起比自己更加穷的人,一开始父亲告诉他市长找他去家里做家教,他首要关心的问题就是“他会和谁一起吃饭”他说,“我不愿意做奴仆,要我跟奴仆同桌吃饭,我宁可死掉。”司汤达自己也是这样,因为他的父亲是保皇派,他就特别的拥护共和派但是在十一岁的时候,有一次他出去参加一个真正的革命者聚会就受到了震撼,他发现那些无产者不仅衣衫褴褛,浑身臭气而且粗俗不堪,满嘴脏话。后来他就写道“我热爱人民,憎恶压迫他们的人。但是,如果要我很人民生活在一起那我觉得简直就是忍受的折磨。”这就是真实的人性,大家根本没有在追求真正的公平,而只是不想上面阶层的人对自己不公平,鄙视自己。但其实自己呢,又不自觉的在鄙视自己下面的人,鄙视链永远存在。
关于人的自尊,自尊不是一个恒定的值,它会随着我们的行为实践而改变。比如,我为了获得利益而做了一些自己心里面觉得不道德的事情,那么,就会降低我的自我评价,这就是为什么很多有钱人并不快乐的原因,因为在心底里他们会觉得自己是不配享受自己拥有的东西的,我可以展示出一个几乎可以骗过所有人的自信稳重的形象而内心却因为自感不足而感到恐惧,真正的自尊是来于对幸福的渴望而不是来自于害怕。刚开始看到于连借瑞娜夫人报复上流阶级,觉得他心理很阴暗,后来渐渐觉得,其实我们多数人心里面都有一个于连。或多或少,这些人性的阴暗面是连自己都不愿意去面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