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最近的殴打女友新闻以及下面的评论,让我傻眼的是大部分人在合理化犯错(甚至是犯罪)。
围观群众基于“被害者有罪”的原则,在给施暴找理由,“为什么打她?她一定做错了什么什么什么”;更有甚者,给这种行为冠以“正义”的头衔,直呼“大快人心”。
1.被害者为什么一定有罪?
犯错有主观和客观的多重原因,但只归咎于外在诱因,未免太荒唐。生活中我们喜欢找借口,习惯找别人的问题,以将自己的犯错合理化,以此逃避应承担的责任和心中的负罪感。“我不就不小心推了她一把,谁让她没站稳的。如果不是她惹我生气,我干嘛推她。”这种说辞,是不是很熟悉?
况且,真的有一大部分受害者是无辜的,他们遭遇人祸纯粹因为倒霉,他们忍受人祸也是因为懦弱且无助。丈夫不上班,靠妻养活,酗酒和家暴是家常便饭,难道你要对妻子说“活该,谁让你不离婚”?难道你还对孩子说“活该,谁让你不离家出走”?
2. “你先做错”是我犯错的原因?
我知道你做错了,说明我有是非观念的。为了报复你,我也犯错,去违背我的道德,让我成了和你一样讨厌的可耻的人,我这样做代价是不是太大了?
况且,错错不会得正,恶就是恶,再怎么合理化,也是错误,不会变成“正当”或者“正义”。
明明你就是想犯错,只是不肯承认自己做错,又何必拿“他先犯错”为借口,掩盖自己的丑陋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