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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到了这个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国度。西雅图给我一种莫名的忧伤。终于下了飞机,天空灰蒙蒙一片,机场到达的人也是匆匆而行,无暇他顾。没等我看她久一点,我们就到了临时住所,Bothell。一个更忧伤的地方,地址我都记不清了,但是我就记得那里没有城市的繁华与喧闹,很大很平,风吹草地见牛羊的那种荒凉。
我从来都习惯了在城市(英文叫city girl),不然我也不会选择热闹的悉尼而不是安静的堪培拉。
尽管我试着去适应,依然没办法喜欢这个安静的郊区。在我看来,美国的郊区总结起来就是四个字“又大又平”---大是说占地面积大,房子大,车子大,店面大; 平是说建筑通常都只有一层,无论里面有多少功能(所以说又大又平)。
由于人烟稀少,大家大部分都开车,公交系统特不发达。也不是没有,但是就算坐公交车,从西雅图到Bothell要将近两个小时。地理上“与世隔绝”了,至少我这么认为。
再说说我们住的临时地点,我记得我们当时住在一楼(一共三层,刚才所说的“又大又平”),房间两室一厅一卫,装修一般,设施一般,典型的临时住所(由于西雅图科技公司的兴起,有很多做国际搬家的公司,带动了当地临时住所和房屋中介的发展)。
由于西雅图所处地区山坡较多,我们在一层其实属于半地下,终日无光;唯一的优点就是从厅里可以直接走到外面(客厅推拉门,透明,带锁,并不十分安全,但是贵在人少,也并没什么值得偷的东西……)。
邻居素质也一般,我认识了住在我对门的一位中年女士,好像来自德国,听说我以前是律师,马上给我讲起她家的家长里短,由于涉及到继承法问题,我嗅到她想要“免费法律咨询”,便说我是在澳大利亚职业的,美国继承法我并不了解,所以无法给出意见。以此为由结束了这段我认为尴尬的聊天。
美国法律制度和澳大利亚同为判例法国家,具体内容却很不相同,而且法律分层很严格,我当时只能学习法律助理(没考虑到我可以直接参加纽约司法考试)。
为了继续学法律,我开始在西雅图市内的华盛顿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习法律助理专业,班上的同学都认为我不需要再学了,但是我确实需要了解美国的司法体系。
我每天花将近100美元(有时候50多单程)打车费用往返于西雅图和Bothell ,三个月。虽然耗资巨大但是我不想每天来回花费四小时在公交车上。
我在学习法律助理的同时机缘巧合的认识了我的好朋友Eric。他在我后来生病住院时候非常出力,我和爸妈都很感谢他。即便我现在回国了我们也依然保持联系。我相信我们会成为一生的朋友。
从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后,我便可以在美国找律师助理的工作,由于我有以前的华人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很快找到了一家华人律师事务所法律助理工作。律所也是夫妻店,老板是上海人,主营华人各类业务。工资并不高,但我在这家律所获得了珍贵的友情,她和我至今依然联系。
阿奇并不光彩的由来
阿奇是我们养的黄金寻回犬,俗称金毛。他虽然长的好看,但由来历史却并不光彩。我当时一天除了吃饭就是睡觉,无聊的很(邻居的聊天尴尬也算可以说话解闷)
我不久就和他说,我要养只狗,太无聊了,如果不同意我就回悉尼。在我的“威胁”下他只好同意。我便开始搜寻各类宠物网站。开始是搜索宠物收养所网站,想领养一只狗,但是困难重重,不但要填写申请原因,还需要发自家的照片,还需要排队。
我知道我想养一只金毛或者拉布拉多(忘了在前文提到我和前男友一起养了一只金毛)我去了附近的宠物收养所看里面的狗,唯一一只我看上的拉布拉多犬,一岁,没有经过厕所训练,并有咬人记录。这绝对不行。
失望的我决定买一只金毛,越快越好,由于我有养金毛的经验。我就在网上搜索现在可以买的黄金寻回犬公幼崽(母幼稚很麻烦,而且我想从小训练他)。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离我不算远的卖家(3小时单程)。遇到了阿奇。世界上如果没有男女间的一见钟情,一定有人和狗的一见钟情,我真是第一眼就爱上了阿奇。把他带回了家。
给他起名字也是蛮有意思的回忆。当时他想的是他经常看的一个破案漫画的主人公(Archer),我想的则比较文艺,是澳洲设立的专门颁发给艺术家们的奖项(阿奇是颁发给我的奖项)-the Archibold Award,所以叫他Archie,中文阿奇(后来发现和英国哈里王子的儿子重名,偷笑)。
后来,我们搬到了西雅图市区。终于离开了我眼里的乡村。
阿奇是我在西雅图阴霾里的一道光,也是我后期化疗恢复的希望。他很通人性,一次我情绪激动哭了,他把他最心爱的绳子叼过来给我,我猜想他的小脑袋里肯定以为绳子会带给他快乐,也能带给我快乐。我破涕为笑。
我很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