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继承】房子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个人名字的,人过世了,配偶有份额吗,她有继承权吗?
配偶当然是有继承权的。这里边还涉及婚前购房房产是全款还是贷款的问题,如果是全款,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如果是婚前贷款婚后还贷的,那么产权可以属于个人,但是婚后还贷和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就不一一展开细说了。
一、你是弄混了夫妻共同财产和遗产继承权的概念了。
1、夫妻共同财产权。
婚后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一人一半分割。
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是死者的个人财产,在去世的时候, 个人财产变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遗产是指的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这2大部分。这样就好理解了吧。
一方去世,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中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就属于遗产,妻子作为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了。所以即使婚前房屋,也是属于一方的个人遗产,配偶当然有权继承。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 要先分出一半属于夫妻各方所有。属于本人的财产才是需要继承的遗产。
二、如果留下的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办理,但是也需要全体大家协商一致,和协商不一致2个情况来解决。区别就是 公证处或者法院诉讼解决
提示:
很多人都不知道的是:在实际办理中,即使是有遗嘱的情况下,也需要通过公证处或法院来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排除其他可能存在的遗嘱,确保按照最后的或者有效遗嘱进行继承。不是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自己拿着
1、如果大家都认可遗嘱可以协商一致,走公证处办理:
如果所有继承人认可遗嘱真实性,能够就遗产的分配达成一致意见,也是要通过公证处来办理继承公证。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并且在公证员面前确认遗嘱的内容和继承的分配方案。公证处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然后出具公证书。继承人可以凭借公证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
2、如何有人不认可遗嘱,也不配合来签字,协商不一致,只能走法院诉讼办理:
如果继承人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对遗嘱的有效性有争议,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法院会根据遗嘱的内容、继承人的权益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遗产的分配。之后法院作出判决,继承人可以凭借判决书去办理遗产的过户和领取手续。
三、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遗产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分割。每个人的分割可以是均等,也可以根据赡养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3、分配方案: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分配遗产时,也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 要先分出一半属于夫妻各方所有。属于本人的财产才是需要继承的遗产。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