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文学爱好者,也许也喜欢写一些文字,就像爱唱歌者,不由自主地随时随地哼上几句,也许要看心情。那么写文字也要看心情吗?
写文字也许不难,就像说话一样,之前不知道怎么说,后来写得多了,发现只要自己还有知觉,就能说出“文字”来。因为是文学爱好者,所以至少也写些“日记”。有的人每一天都“日更”,就像发“简书”一样,有的大文豪在去世的前一天还在写着日记。这也许就可以特别说明“日记”的魅力。时间也许就真的像正在发生的事情一样不可返回,所以“日记”就无意地冒充了已经流逝的时间。通过记录那一天发生的什么事情,也许就找到了那一天当时的时间,这体现了文豪多么悲哀而无奈的心情。
然而日记可以算作文学作品吗?那么散文呢?我认为不可以算。如果把日记当作一种把玩文字的工具,通过写日记而锻炼自己的“语言”,我想这应该是不错的,但日记不能算文学作品。有人说大师的日记被拿来当作了文学作品,而且大师看上去并没有反对,这应该说是人们的“自作多情”。
我这样说只是因为我自己的感觉而已。日记可以随手捻来,只要这一天有“知觉”,一般都能写上一篇,看上去似乎什么劲也没费。当一点劲也没有费的时候,我不相信就是“神文”。世界上可能没有“得来全不费功夫”的东西,如果有一个人非要拿出一个东西来作证,那么我仍能告诉他,他得到它绝对是费了一些东西的。也许写字就很特别,不费劲写出来的东西肯定让读者读来也不费劲。文字是一种传输东西的工具,你的东西“不费劲”读者就能费劲去读吗?
所以最能体现一个作者的能力的就是写小说。写小说与写日记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所以会写日记就不一定会写小说。人们对小说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有的以为就是讲故事,还带上“严肃文学”的帽子,但看起来通篇都是“谎话”,一点也不美。��o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