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工作生活出现了一些情况,我就静下来理了理这些年身边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
越理越搞笑,越理越难过!
曾几何时,我刚从学校到社会,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典型的愤青,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不正义的事,都会去搅一下。
总觉得自己思想站位很高,典型的刺头青,别人做的不对的地方我就会立马说出来。
在一个群体里,我觉得“老人”们身上存在腐朽的作风,没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我一并称之为“毒瘤”。
眼里不容沙的我,又怎会坐视不管呢!
然后就因为这样得罪了不少人,并且弄得自己也是遍体鳞伤。我还不以为然,总觉得自己是为大局着想,出发点没有错。
后来我被针对了,被排挤了,自己也变得沉默了。
经过两年的反思,不断的从自身找原因,找问题,我明白了。
无论你是以什么为出发点。
哪怕你以正义。
你知道吗?
正义也是在变的,你上学时的正义,你工作时的正义,还记得那个跟老师道歉的大爷吗?过了四五十年才道歉。
你一句很无意很正义的举报,可能就毁了一个人的一生。
我们不要做这样的举报人。
正义是一个动态定义。
不同时间,不同角度,不同角色,看它都是不同的。
允许别人跟自己不一样,允许自己跟别人不一样。
别人那样做,那是他们的事。
在他们的逻辑里,他们觉得是正确的。
你不能因为别人想的跟你不一样,就去采取举报的方式。
社会需要正义。
一定程度上,也需要举报。
但是我不希望你是这个举报人。
当然,在一些大是大非问题上,你可以勇敢地站出来,那是可以的,例如有杀人犯躲进了你们小区,你积极地打电话,这个是可以的,鼓励的。
我说的,更多是不插刀。
特别是对身边人插刀……
少举报,少投诉,一是少给别人带去烦恼,二是少给自己带来烦恼,你砸了一个基层工作者的饭碗,你能想象出他如何对你吗?
宽恕了别人,就是宽恕了自己。
当然,这与我们受的教育有冲突,我们受的教育是什么?
路见不平一声吼!(完,部分有摘抄)
下面科普一下交通法,最近学的,知法懂法守法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在确定属于肇事逃逸后,如事故中没有人员重伤或死亡,逃逸的驾驶员要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但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
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但是没有逃逸,会吊销驾驶证和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逃逸者,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终生不得领取驾驶证。
四、交通事故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恶劣情节包括:①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②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③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