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做敢当。
老实交待,某杀过鸡。至今还记得试手解剖的那只小鸡,小骨头掰起来脆脆的,很爽的感觉。
那是一个暑假,家里养的几只小公鸡中的一只,不小心飞进院角落的一只小小的水缸中——里面是新放的水,准备洗衣服用的,一般不盖盖子。夏天么,就让水在太阳下晒着,洗时温温热热的感觉。
发现时,它已咽气。蛮好的一只小公鸡,扔掉可惜。家里大人们在外面干活,回家总得吃饭,这么热的天,遵循古训,一般不买肉,怕买到过期肉吃坏肚子,所以有-点点儿馋。有小公鸡肉吃吃当然好,于是自己烧壶开水,学着大人们的样子开剥它。
拔毛、掏肚子里的杂物,拽出腹腔最里面的肺,剁掉头和脚爪扔掉,没人吃那玩意。据说会做的连鸡肠子都能盘紧做成卤味,咱不行。
刀不快,砍不动,索性伸手掰,那小腿子竟然嘎蹦响着从关节处断开。纤细的骨架,紧绷的肉体,果然是一只极好的小鸡。血已凝,放不出,只好剁成肉块多洗几次。洗好后加花椒、大料、姜和桔子皮,噢,还有一点儿小辣椒慢慢炖。
那时某爱看电视,夏天电不够用,电压极低,还常常会停。这天恰好没停,看的入神,一时忘了锅里煮着的那只小鸡。猛想起去看,汤已熬没。调料汁水蒸发的蒸发,没蒸发的都吸进鸡肉里,居然没焦,尝一块,极香,真是吉人自有天助!拨拉拨拉盛出来,有大半碗——半斤多呢!
从那以后,家里的杀鸡大权就移交到某家手里。那年养着十几只鸡,其他公鸡长大后卖了,剩一只美丽的大黑公鸡,红的冠子,尾巴上闪着孔雀一样光亮翠绿的羽毛,留着过年。看到它,就想起一首童谣,“公鸡公鸡真漂亮,大红冠子绿尾巴,门口撒上大芝麻!”故事里那只狡猾的狐狸,一遍遍说着诗经一样一咏三叹的好话,诱使公鸡出来。虽有狗哥哥一而再,再而三的护着,公鸡最后还是落到狐狸的嘴里。
我养的这只黑公鸡很有贵族精神,见到饲料往往不吃,一直咕咕咕围着食盆转圈,招呼那些小母鸡过去,等它们都吃饱,自己才勉强过去啄上几口。见到玉米堆里有小虫子,也要刨出来,让给鸡老婆们吃。
熬到年前,该杀掉祭五脏庙了。就一道菜么,不能生蛋,也不稀罕它帮着孵小鸡,自然是案板上见。不要跟俺说念叨什么君子远庖厨,某家不是君子,是孔老二嘴里说的难养的小女子。照例,某亲自动手。绑定两条腿儿,抓住翅膀,按住脖子,拿刀在鸡脖子上剌一下。哗,血流到碗里。流干了,水已烧开,把鸡往盆里一扔。
“天!”想是神经还有感觉,这只已经死翘翘的鸡在开水盆里扑棱棱转了一大圈,溅了满地的水,过好一会儿才安静下来。拔完毛后,再看,它实在瘦的可怜,完全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肥壮。
炖好后,家里人都在念叨,说白毛公鸡的肉好吃,黑毛的肉不好吃,来年说啥也不留黑毛公鸡。后来,鸡养不住了,小鸡老鼠会吃,大鸡不知怎么也会生病,得打各种预防针。不够麻烦的。猪也是,很奇怪的事,都是大批量才喂得住,养得大。好些年没杀鸡了,想起那只贵族一样的黑公鸡,依然是有点可惜。
想到最近武汉火车站那件惨案,心里毛毛的,颤颤的,有些发怵,枉我是杀过鸡的,听听都怕。人生于世,无非是吃穿住行,繁殖养育后代,很基本的需求。是怎么样的逼仄民生,让那两个大男人为三块钱争执成这样?这世道,看似太平盛世,海晏河清,歌舞升平。咋底下有这多么暗礁呢?
鸡不杀同类的,狐狸吃鸡是靠嘴骗的。人为万物之灵,更该文明些,理智些,遇事三思而行。不能跟杀人魔王张献忠那样,说什么“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更不能因一点小纠纷小矛盾就随意断送他人的性命,害人害己。那些武侠和游戏里的所谓好汉是虚拟的,半夜飞剑,山中神仙,都是故事,故事就是故事,当不得真。
现在还不是夏天,北方正在飘着一场鹅毛般大的春雪,那个凶手却是穿着拖鞋的,衣服也很单薄。哎,一生叹息,为那只贵族鸡,更为那个几分钟内丢了性命的小店老板,愿他早生天界。
这样的事,最近已发生多起。有杀死村官的,有杀死法官的,有因彩礼新婚夜锤杀新娘的,有因婚姻纠纷杀死妻子丈母娘和3岁大的内侄后自杀的,还有学生们打架,一死二伤的。人死不能复生,何况一个人的背后,还有一个家,还有许多需要养活的人。十月怀胎,母亲们冒着生命危险生下的小孩子,从小一口饭一口水养到大,容易吗?几分钟就没了。
看着满天飞舞的雪花,心情是沉重的,写不出一点轻灵飘舞的世外文字,毕竟,是同类。那一点点悲悯压倒了风花雪月,把一颗本该欣赏雪中红梅的小心眼吓得改变了想法。难道,这个世道的公平正义气真的只能靠精神病人来维持遵守实行?到底是谁生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