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某中学,十七岁的女生阿珍,在读书期间产下一子,经家人和学校领导严肃追问,孩子父亲竟然是其班主任陈某。幸好这个陈某并没有否认,他态度坚定地承认孩子是他的,说愿意一生一世为阿珍和孩子负责,因为他说他还是个未婚青年,难道不可以师生恋吗?所以他并未认识到自己道德品质的问题。
这件事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女生父母因年事已高,且又无文化不识字,此事由阿珍的哥哥全权处理。他找到陈某痛骂一顿,责令陈某承担一切费用,并在孩子出生薄上签上“父亲”名字。陈某不敢怠慢,都点头照办。阿珍哥哥见他态度良好有诚意,就放弃向有关部门告发陈某,只希望妹妹达到结婚年龄后,早点与陈某办理结婚手续。他也不希望此事毁了陈某的前程,让妹妹名誉受损抬不起头。
学校对这件事的处理是:责令陈某写出检讨,并在学校教师大会上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取消他原来被评为先进教师典型代表的资格。陈某也没作任何反应,表示愿意接受学校任何处理决定,此事就此了结。
很多网友听说此事后,都觉得不可思议,认为学校对陈某处理太轻,作为一名教师,理应为人师表,尤其是他比女生大十三岁,在读期间与女生发生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导致阿珍产子才公开承认自己是孩子父亲,不属于“师生恋”情操和互相爱慕的范围,至少是属于道德品质方面的最大缺陷,说得严重一点,这种人是教师中的败类和垃圾,应该清出教师队伍。友友们,你们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