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杀死一只知更鸟》里担任正义中坚的阿迪克斯。
以前单纯觉得这是一个很有血性的人,勇敢且正义感爆棚!
今年重读这本书,才发现阿迪克斯的正义与勇敢,根本不是我以往想的那么轻松和简单!
而是带着一份沉甸甸的厚重感…
阿迪克斯·芬奇是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律师。
白人尤厄尔制造冤案,黑人汤姆被诬告,阿迪克斯同意作汤姆的辩护律师,
其实,阿迪克斯在接案时,就知道胜算很小。
女儿问他:“我们会赢吗?”
阿迪克斯:“没戏,宝贝儿。”
女儿:“那…为什么还要…”
阿迪克斯:“总不能因为过去这一百年我们一败涂地,就放弃争取胜利吧。”
阿迪克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这一腔孤勇,其动力究竟源于何处?
我想,大概是良心、同理、敬畏和正义感,以及明确的善恶是非观。
1. 因为有敬畏,所以不畏强权,勇敢坚持正义。
在当时种族偏见甚嚣尘上的北美社会,
黑人在很多人心里已经被妖魔化了,
司法态度中隐藏的种族歧视,会降低陪审团对案件评估力度,使判决获得不公正的结果,
涉及案件,不管黑人是否真的犯罪,都容易遭到定罪与惩罚!
因为黑色的皮肤就是原罪…
另外,白人陪审团在裁决时,从来没有让黑人赢过白人。
也就是说,陪审团更倾向于对汤姆进行惩罚,而不是为他沉冤昭雪…
在这种严酷的背景下,想行使正义,为弱者发声,形同逆流而上…
阿迪克斯也深谙:
对强权卑躬屈膝,对弱者歧视踩压,
这种生物自保本能,才是社会的“常态”
想打破“规则”是要付上代价的:
谁若是为黑人争取平等和公正,也会引发众怒,遭到打压、排挤和孤立,
所以,他提前就给孩子们打了预防针:
“等到了夏天,你们会面对更糟糕的情况,你们还得保持头脑冷静…”
法庭上,阿迪克斯对强权不卑不亢,全力以赴为受害者争取公正的判决:
“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
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
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
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
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
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
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偏见与无知就像一团黑压压的乌云,深深地压罩在梅岗镇的上空,
空气中弥漫着哑黯、混沌和压抑的味道…
但,一位勇者还是点燃了正义的灯火,
试着用一线微弱的光亮,去驱散一团浓密的乌云,竭力唤醒人心中的良知。
哪怕不可能有结果,他也义无反顾…
在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勇敢:
“不要错误的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
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
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
2.因为良心未泯,所以不从众;因为有同理心,因而愿意保护弱者。
在梅岗镇,无知与偏见也蛰伏在绝大多数居民的内心,随时都可能会爆发。
致力于争取种族平等的居民仅是极少数,
汤姆注定得不到大部分居民的支持。
阿迪克斯当然知道汤姆是无辜和清白的,但他也十分清楚,
仅凭一己之力,很难让根深蒂固的历史肌瘤得到医治…
在阿迪克斯坚决要维护汤姆的那一刻,被偏见裹挟的梅岗镇终于沸腾了…
居民们开始谩骂、围堵和恐吓阿迪克斯和他的孩子们,
邻居杜博斯也对他们恶语相向:
“你们父亲比他为之效力的那些黑鬼和无赖好不到哪儿去!”
女儿开始对他产生了质疑:
“你一定是错了吧…大多数人好像都认为他们是对的,你是错的…”
阿迪克斯却说:“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
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汤姆的案子,触及了阿迪克斯良心的最深处,如果不帮助这个人,他的良心会受到谴责,
对于一个有正常良知的人来说,
“良心就像心里的一个三角,不做坏事时,静止不动。
偶尔做一两次坏事,它会转动,刺痛心扉”
因为良心的作用,当居民们都站在道德至高点去制裁他人的时候,
阿迪克斯没有妥协从众,拒绝同流合污,
而是理性求取真相,竭力还原事实,坚持为弱者发声到底!
3. 因为知道什么是正义,且有明确的是非善恶观,所以能坚持不做不义的事!
一个有稳定内核的人,一定是有明确的是非善恶观的,它会成为一种强有力的支撑,
能使人坚持不做不义之事
被偏见蒙蔽了心智的居民,不断地论断和定罪着被边缘化的种族。
阿迪克斯却让孩子们保持客观判断,避免用口舌去伤害弱者:
“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思考问题。”
辩护失败后,阿迪克斯一家遭到了镇上人前所未有的责难,
但他依然坚定信念,把正义的道德感,传承给孩子们:
“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
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