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债票特别准”--与尚小明教授商榷
尚小明教授《洪述祖——— “刺宋案” 唯一主谋》 一文的论证存在明显缺陷:没有弄清楚八厘公债、六厘公债的发行情况。
南京临时政府在1912年初发行军需公债,按章程规定发行定额为1亿元,年息八厘,因为没有抵押也缺乏信用,发行效果奇差。据王宗培《逐年债券发行数明细表》记载,1912年1月发行只得4637630元,北京政府接收后虽说停发,实际此后仍有小量出售。1913年发行1720880元;1914年发行9130元;1915年发行3510元;1916年发行1000000元。军需公债5年总计发行7371150元。袁政府可能是发给“关系户”的,作为奖赏或其它用度。
洪述祖接到应桂馨3月12日密电:“川真悉。要买中央八厘息债票三百五十万,每百净缴六十六万二,沪交款,先电复。十一。”洪述祖可能对公债情况不太了解,他应该会去询问财政总长周学熙,周学熙不太会给洪述祖讲八厘公债事,因八厘公债已明令停发,会给他推荐即将发行的六厘公债, “六厘公债”2亿元,以全国契税、印花税为担保,九二折,1913 年 2 月 20 日已发布相关条例。后因大借款成,该公债发行不大用力,1913年只得5121370元。宋案发生后,袁世凯问周学熙公债事,得到的答复是: “洪曾兜揽, 知其人不足恃, 却之。” 不可全信,这时候与洪述祖关系撇得越清越好。
洪述祖从周学熙处了解情况后回电应,“蒸电已交财政长核办。债止六厘,恐折扣大,通不过。燬宋酬勋位,相度机宜,妥筹办理。荫。十三。”六厘债,还怕折扣大通不过,这样的回复当然不能令应桂馨满意。应桂馨于3越13日给洪述祖信中说:“前电述明中央第一次上年九月间所出之八厘公债票,外间辗转出卖,每百万只卖六十五万,”这话应该是有根据的,应桂馨想出购债偿酬金的绝妙主意,不会无的放矢。在信中,应桂馨还说:“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洪述祖接电后可能得再跑一趟财政部,问周学熙八厘公债到底怎么会事,或者直接问袁世凯。洪述祖3月17日回电应,“寒电到。债票特别准,何日缴现领票,另电。润我若干,今日复。荫。铣。”这里“债票特别准”应该指应桂馨要求的八厘债,那么“债票特别准”的主人是谁呢?如果说“燬宋酬勋位”洪述祖可以先斩后凑,“酬勋位”不化钱嘛,洪述祖自信事后可以说通袁,那么“债票特别准”的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将近百万之利,洪述祖还敢先斩后凑、冒用袁名义吗?不太可能,这事要兑现的,何况洪述祖还要润他若干。做销售的都有体会,要回扣的生意好做,活计不大挑剔,回款也快。当然也不好把话说绝了,参考洪述祖生平,确实智绝胆壮,何事不可为。
虽然“何日缴现领票”还得等通知,终算是得到了明确的刺宋酬金保证,虽没有说明谁“债票特别准”,但谁有“债票特别准”的权力呢?上次进京领款,先说三万,后追加2万,都是袁世凯一句话的事。北京政府财政大权完全操之袁手,赵秉钧那里只是走过场。
3月18日,洪再致电应,“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笑。”透过纸背,应夔丞应该看到的是袁世凯满脸怀疑神情,而不是别的“忌者”。
至于王治馨透露:3月28日,赵秉钧向袁辞职,谈到洪述祖,袁谓:宋被刺前,洪曾有一次说及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意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为:反对者既为政党,则非一二人,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云。即便王治馨传话正确,也不能肯定袁世凯说的就是真话。袁、洪之间究竟说了些什么,只有天知道。
尚教授可能没有查到相关资料,由八厘公债停发及六厘公债1913年未发这些错误信息而断定“债票特别准”属于洪述祖虚构诳骗,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重要结论:刺宋系洪述祖主使,袁世凯不知情。这是不够陈重的,令人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