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不到一天的时间读完了《芳华》,那原本吸引了我的目光,促使我去了解这本书了解文工团时代的那张冯导的海报慢慢在心里更加深刻。
那本就不是一个欢快的故事,情节与节奏,总使人感觉压抑,而我对于这压抑的词句,却是怀着迫不及待又生怕错过任何情节地逐字逐句小心翼翼地阅读了下去。愤恨同情着感触着我也看到了那个年代。
(一)刘峰:我爱上了一个人,所以我要比对任何人更好地更加温柔地对待她
故事的主线不过是那一记本能而又失控的“触摸”。万年老好人的形象我们身边都会出现一两个,偶尔帮我们修修门、关关忘记关了的灯,却没人能像刘峰这样,他好得过分。而好人的本质就是谦卑,对于别人的劳烦叨扰他总是来者不拒并且显得乐此不疲,而对于自己要麻烦别人的时候却显得局促不安不好意思了起来,以致于晚年的他,独立而孤独。他吃着别人都不想要的被挖了肉馅的包子皮;搭着别人都厌恶鄙弃的舞伴;做着别人懒得管理的事;受着大大小小标兵模范奖章的恭维;喜欢着别人都喜欢的娇弱的大小姐。
可是那位大小姐说:“他怎么可以喜欢我呀,他是刘峰呀,他是刘峰呀!”所以刘峰不知道,在他人的眼里,包括他喜欢了一辈子的林丁丁的眼里,他是神,是高于众生之上的极度纯洁的神,他只应当是圣洁而不可以拥有任何人性的污浊的,神是不会犯错的。
但似乎那些受过刘峰“恩惠”的人,都在盼着他犯错,盼着他从天上掉下来,然后掉到地上,低人一等。对于刘峰这种人,大家对他有幸灾乐祸有嫉妒,却没有同情和羡慕。所以在“触摸事件”发生后,当那个昨天还被各种标兵模范头衔围绕的刘峰站在讲台上读着把自己贬到牲畜阶层的检讨书,在众目睽睽之下无地自容的时候,没有人帮他说话,大家都地痞流氓污言秽语地骂起他来,心里都想着“刘峰啊,你到底是人不是神!”而这个老好人还是继续对别人好着,他似乎永远不会发脾气的,而那些他交往过的人,也似乎是永远不会愧疚的。
林丁丁说谁摸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是刘峰。可是刘峰不是个丑八怪,也不是人品败坏,所以觉得林丁丁是不可理喻的。其实设身处地地想一下林丁丁的处境,当你身边的那个看起来一本正经老实巴交的活雷锋、老好人突然向你示爱,并且表示他喜欢你很久了,你心里是很平静的吗?
文工团的女生是虚荣的,是向往的摩登向往着奢华的,林丁丁可以交换着在两块手表两个男人之间徘徊,不拒绝也不挑明,但她单纯的外表下那颗世故老成的心分明厌恶着这个老好人,甚至说是带着一种嫌弃的眼光看待的,文工团的那些刻薄的女生们对于刘峰的朴素是不入眼的鄙夷的。
她们似乎认为什么马配什么鞍,被贫穷包裹着的何小曼和刘峰在一起跳舞,劣质镜子里歪歪扭扭的他们二人真是再和谐不过了。不过我想那场景应当是和谐且美的,他们为着他们没有人知的内心的悲凉而舞蹈着,一步步地越来越协调越来越美。
“触摸事件”导致了刘峰的被下放,也间接导致了后面所有的故事,包括刘峰的那只曾经“触摸”过林丁丁的右手被战争摧残掉了,换成了只劣质的胶手,以致于刘峰的碌碌而无为;还有那个自卑了半生却又坚强到骨子里的小曼终于觉得自己有个同伴了——那个由云端瞬间跌落尘埃的刘峰。
于是小曼爱上了并且一路追随着刘峰陪着他度过了他凄清的晚年。当文工团的女兵们长大了,结婚了又离婚了,也活到了不再顾及别人的眼光和看法的时候,她们围在一起开始谈及从前,如果当初林丁丁没有告发刘峰,如果刘峰还在文工团,那么一切就都换了个样子啊。如今她们只有怀念了。
我看书看到这里时想到曾经爱情公寓里一个情节:有一个结果,大家都在想着由谁导致的这一结果,最后轮回了一下,每个人都有错,每个人都做了点什么事就产生了类似于蝴蝶效应的情况,当然这只是个无厘头搞笑的故事;又或者月光宝盒,它固然能逆流时光,但是无论我们回到过去做什么,结局还是那个结局了,改不了了的。刘峰还会是个老好人,还是会深深喜欢着林丁丁,一心一意地对着林丁丁好,文工团的女兵依然刻薄虚荣。
到底是刘峰爱错了人,还是没有看清林丁丁真实的那一面?只有刘峰知道,他把他喜欢的单纯可爱的小林同志的形象永远保鲜在他的心里,在他们一起的1977年。
(二)小曼:向死而生的人生轨迹和她始终圆不了的掌上明珠梦
看春风十里的时候,看悲伤逆流成河的时候,是看到过宿舍群体孤立一个,母爱严重扭曲缺乏的。但是何小曼让人看着心疼,想给她拥抱给她保护又有点无故地想放任不管看看她最后能活成什么样?是真的死了回炉重造了?还是活成了她一直想要成为的掌上明珠。
小曼渴望生病,渴望死亡,想由此来找到做掌上明珠的感觉,发烧时母亲是爱护她的,她是可以享受关爱与温暖的。我在想,小曼这种孩子气的行为正是因为她想要找回她小时候缺失的那种被保护的感觉,她实实在在是一个极度缺爱的孩子,她可以为了保存她母亲给她的丁点呵护,两个星期不摘帽子,不洗头,不梳头,因为头发上有母亲的痕迹的。但是最后头发成结了梳不清了,小曼狠心剪短了头发,也或许那时候她就想结束这段母女情了。
其实很多人都一样,即使已经成长成人了,还是想要装病装软弱以求得关爱与呵护,小曼比我们的希望要更深一层,可以说是迫切是渴望,而最终现实却一次次的告诉她,那些都是奢望,或者昙花一现的看到希望之后更为浓烈的绝望。
很多东西我们往往可以不用装病不用摧残身体就得到了的,但是小曼这样做却未必。她用她被下放的严重后果换回了一次被当做掌上明珠的感觉,那时候她实实在在成了宝贝,等待她的却是之后数年在战场上在破旧病床上在死亡边上奔波的再一个普普通通任劳任怨的何小曼。我理解并且佩服那个被希望、虚荣腐蚀了的小曼,只有真正独自一人孤立无援的时候才会对所有事情不顾一切,无所畏惧。
小曼是爱美的,在自己无法得到下心态甚至扭曲了。贫穷和家庭关爱的缺失使她无法以一种正常美丽的姿态站在大家面前。她伸长脖子放大眼睛奢望着母亲衣柜里的衣服,但是母亲怎么也不会给她穿的,哪怕旧了破了线头断了不能再穿了。看到别人能够穿漂亮的衣服,拥有完美的身材,还时常炫耀她们幸福的家庭和爱她的父母;小曼只能把自己藏起来,她太卑微。
对于那些缺爱的人来说,给她一点光,她就轻易地把它当成太阳了。所以小曼感激、依赖并且深爱刘峰,他是唯一一个不会嫌弃不会歧视她的人,又或者小曼在心底觉得刘峰和她一样,也是个不和别人在同一条水平线上的异类,只是刘峰太高尚,她太低微,所以她仰望刘峰,直到“触摸事件”使得刘峰不再高大,她才敢热爱刘峰。
可是小曼终究是做不成掌上明珠的,所以等到最后她突然成名突然被人挤着围着把她捧着的时候,她反倒觉着那是另外一个何小曼了;所以当曾经断了关系的母亲终于带上了稀有珍奇的食物来看她的时候——要是以前她得有多开心!但她现在却是惶恐而不敢相信的,那些都是不真实的,她终究没法做成人上人,对于世人的宠爱她终究无福消受,她疯了,她还是选择活在了自己的小世界里。
(四)属于文工团的时代过去了的
等到文工团的那个时代过去了,他们都过了半辈人生的时候,除了刘峰,其他人是没有孩子的,故事里涉及的主要人物的婚姻几乎都是不幸的。当人们怀念起来的时候总说如果当时你和他在一起,可能会平凡一生但总比现在好过一百倍。但是青春里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一些不当的时机以及一些现在看起来奇怪以前却坚不可摧的观念阻挡着我们,所以当时我们说了:我不能和你在一起。
可是一辈子深爱一个人的人有多少呢?旧时代的人多半多情。
相比下我更喜欢故事的前半部分,到后面每个人都有了一个结局反而让人感慨。文工团的时代就这么过去了,当台幕拉开,外国的艺术与舞蹈慢慢呈现出来,文工团的观众就少了起来,那些向往着摩登与奢华的文工团文艺兵们,最后也在这些到来的时候慢慢被时代充斥席卷了。故事的后半部分就平常了。
可是后半部分的平铺直叙朴实无华却道出了那辈人令人无比羡慕令她们无比眷恋的青春痕迹,之前我还抱怨气愤不解地对待书中的人物及言行,后来就慢慢释怀了。刘峰对所有人朴实无私不求回报的过分的好,以及他对林丁丁笨拙、深刻藏于心底的爱;众人对于小曼的歧视与挤兑以及对于小曼绝望无助哀嚎时的添油加醋和冷眼相待;小曼在一遍遍听《再见了妈妈》这首饱含母子情的歌时挣扎难忍,最后凉透了的心;以及后文在新时代节奏下,跟随时代走南闯北南漂北漂奋力生活着也要不被时代洪流吞没的那些渐渐老去的身影。我们不该嗔怪他们年轻时的所作所为的,那时候任性的姿态正是青春盛开的样子,也正是芳华所指。
想象最后是个长镜头,小曼,穗子以及刘峰的女儿在教堂里举行一个极短的葬礼,然后在另一家也要举行葬礼的家属不耐烦的催促下匆匆走出教堂,小曼回头看着那家人把他们的东西一一搬进教堂,目光如注地盯着前方,也不是正前方,而是直接穿进教堂深处,穿过刘峰的画像,甚至还要远的前方。
三四十年就这么不经意地过去了呀!
——20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