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语言(符号)描述:“矛盾是什么?”
“矛盾”分两种:一种是“普通矛盾”,另一种是“非普通矛盾”。前者通常称为“矛盾”,后者通常称为“悖论”。以下论述采用通常称法。
2.
2.1.
矛盾是什么?
“矛盾”的最简具体描述是:“某事物”不是“是(某某。后面描述省略)”就是“非是(某某。后面描述省略)”。
2.2.
悖论是什么?
“悖论”的最简具体描述是:“某事物”不是“是”就是“非是”,“非是”也是“是”,或者“是”也是“非是”。
3.
3.1.
发现矛盾的意义是:根据当前的“符号性质认识系统”,使问题进入“只能作出‘是’或‘非是’的选择范围内”,然后作出的“判断”一定“是对”或“是错”的。
3.2.
发现悖论的意义是:根据当前的“符号性质认识系统”,使问题进入“只能作出‘是’或‘非是’的选择范围内”,然后作出的“判断”,既“是对”的,又“是错”的。然后发现“符号性质认识系统”存在“逻辑矛盾(不自洽)”。进而发现:“符号性质认识系统”存在“什么是什么”的“矛盾认知”,也即可以确认“符号性质认识系统”需进入 “重新观察、想象、重构、更新”的范围内。
4.
4.1.
解决矛盾的意义在于:在“能做出判断对错的范围内”,作出“对”的选择。
4.2.
解决悖论的意义在于:使悖论问题消失,提升“符号性质认识系统”与“实质客观”的相符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