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意义上的物要成为法律关系客体,需具备的条件
物的(特点)条件
本身要合法
可控制
经济价值(值钱)
有人力劳动的加工
具有独立性
物的组成部分不是物
物的分类
是否可以移动
不能移动,移动毁坏
不动产(土地、房屋)
可移动,移动不毁坏
动产(汽车、电脑、房车)
两物之间的关系
主物:起主要作用
从物:起辅助作用
两物的派生关系
原物:长生收益的物
孳息:由原物所生之物
天然孳息:鸡蛋、苹果、小羊等
一定离开原物,和原物相分离
(离开树,离开母亲肚子,变成独立)
孳息不能对原物造成破坏,比如牛身上的肉,牛排不是孳息
孳息不能通过转化进行
拓展:太阳能发的电不是孳息(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转化
它是通过转化而来)
种子长成大树不是孳息(不转化)
法定孳息:利息,租金
股票取得的股息——属于风险投资产生的收益,不是孳息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孳息——个人所有
(婚前有个人财产,婚后依然属于个人财产,鸡生了鸡蛋)
婚前股票,婚后产生收益——夫妻共有
物是否特定
特定物:独具特征、独一无二+交易当事人指定物(被特定化)
独一无二的,在某一个领域只有你(名画、古董、、、、)找不到第二个
可能会发生履行不能(无法实现)
种类物:未被特定——具有共同属性+通过品种、规格、型号加以确定的物
一类物,划分物种,比如烟台苹果、钱
不会发生履行不能(可以找东西替代,替代品)
不谈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