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曝光了几起打击举报人的事,都是举报人在网上实名举报后被打击报复,引起了舆情强烈反应和高层的重视。举报人知道举报可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牢狱之灾,那以后啊,谁还敢冒这么大风险实名举报。权力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维护自己犯罪的工具,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应该为人民服务。
实名举报是党和国家赋予人民群众一项重要的监督权。除了个别恶意诬告者,绝大多数举报人都是勇于揭露阴暗面、积极反映身边问题的正义力量。打压举报人,是不利于反腐败斗争,恶化地方的政治生态环境,与党纪国法严重相悖。举报人是否涉嫌诬告陷害,首先要看其举报内容是否是真实的,比如举报人举报官员涉嫌贪污受贿,而在法定的调查主体即纪委监委对官员是否受贿未作出结论前,就以诬告陷害的罪名立案侦查对举报人进行抓捕,不仅缺少证据支撑,在程序上也明显属于本末倒置。依据《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追查检举、控告人。对确属诬告陷害,需要追查诬告陷害者的,必须经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