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缺少主要条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买方通过中介方以总价300万贷款的形式购买位于港湾的一套房屋,并与业主签署了相关的买卖合同,买方支付给卖方20万元定金是业主的母亲签署的协议有委托公证书,而买方是以商业贷款的形式购买该房屋,当流程办理至面签时得知,公证书版本缺少配合贷款及代收房款条款,导致合同不能贷款不能顺利履行在出现该纠纷后,三方协商解决,首先业主代理人称公证书无法更改或重新办理,其次买方表示如不能贷款购买可改为全款购买由于合同无法继续,门店多次与业主母亲协商希望退还买方定金并解除合同,但业主母亲坚决不同意退还定金经查在买卖双方商谈合同过程中,业主出示了相关证件及委托公证书,但中介审核不严没发现公证书内容缺少配合贷款的必 备条款,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最终买卖双方走向法庭。

温馨提示:非本人签署合同时,须本人向代理人出具手写授权委托书,或经过公证的委托书中介方应就委托书的真伪性向委托人进行核实并留存录音或视频还应注意审核授权书或公证书的授权内容涉及到代理人代为办理贷款、网签、过户等手续的,还应与相关工作人员核实,代理人 持手写授权书或公证授权书是否可代为办理上述手续避免只关注必要备件有没有,而忽视必要件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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