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152天《小称 第三十二》第1段~第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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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曰:“身不善之患,毋患人莫己知。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而民毋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以为不善。故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故先王畏民。操名从人,无不强也;操名去人,无不弱也。虽有天子诸侯,民皆操名而去之,则捐其地而走矣,故先王畏民。在于身者孰为利? 气与目为利。圣人得利而托焉,故民重而名遂。我亦托焉,圣人托可好,我托可恶。我托可恶,以来美名,又可得乎? 爱且不能为我能也。毛嫱、西施,天下之美人也,盛怨气于面,不能以为可好。我且恶面而盛怨气焉。怨气见于面,恶言出于口,去恶充以求美名,又可得乎? 甚矣,百姓之恶人之有余忌也! 是以长者断之,短者续之,满者洫之,虚者实之。”
管子曰:“善罪身者,民不得罪也;不能罪身者,民罪之。故称身之过者,强也;治身之节者,惠也;不以不善归人者,仁也。故明王有过则反之于身,有善则归之于民。有过而反之身,则身惧。有善而归之民,则民喜。往喜民,来惧身,此明王之所以治民也。今夫桀纣不然,有善则反之于身,有过则归之于民。归之于民则民怒,反之于身则身骄。往怒民,来骄身,此其所以失身也。故明王惧声以感耳,惧气以感目。以此二者有天下矣,可毋慎乎? 匠人有以感斤欘,故绳可得料也。羿有以感弓矢,故彀可得中也。造父有以感辔策,故遫兽可及,远道可致。天下者,无常乱,无常治。不善人在则乱,善人在则治,在于既善,所以感之也。”
管子曰:“修恭逊、敬爱、辞让,除怨、无争,以相逆也,则不失于人矣。尝试多怨争利,相为不逊,则不得其身。大哉! 恭逊敬爱之道。吉事可以入察,凶事可以居丧。大以理天下而不益也,小以治一人而不损也。尝试往之中国、诸夏、蛮夷之国,以及禽兽、昆虫,皆待此而为治乱。泽之身则荣,去之身则辱。审行之身毋怠,虽夷貉之民,可化而使之爱。审去之身,虽兄弟父母,可化而使之恶。故之身者,使之爱恶;名者,使之荣辱。此其变名物也,如天如地,故先王曰道。”
字词注释
[1]身不善之患,毋患人莫己知:应该忧虑的是自身修养不完善,而不必忧虑别人不了解自己。人莫己知,即“人莫知己”,别人不了解自己。《论语·里仁》:“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与此语意谓相近。
[2]丹青:指丹砂、青雘。红黑两种染料矿石。
[3]过为:错误行为,做错事。
[4]过命:超出实际的称谓,即错误的评价。命,命名,这里有评价、评论之意。此言“我”可以有错误行为,而民众却没有错误评价。
[5]观:指观察力。察:明察,昭著,详审。《新书·道术》:“纤微皆审谓之察。”
[6]家:指家人。此句意谓民之毁誉无可怀疑,不需问家人。
[7]畏民:敬畏民众。此指尊重舆论。
[8]操名从人:保持好名声而且听民众意见,顺从民意。
[9]去人:远离民意。
[10]去之:离开他。
[11]捐:抛弃。
[12]在于身:观察我之身。指别人看我。利:便利。
[13]气与目为利:指人的精神状态与眼光神色最能显示人的意态。
[14]托:借助。此句是说有德智的人,会借“气”与“目”来向人展示好的一面,以此获得好名声。
[15]重:推重。遂:成功,成就。
[16]可好:指可爱的“气”与“目”,亦即借助好的神气眼神展示自我。下句中“恶”指作恶。
[17]来:招至,招来。又,王念孙云:“来”当为“求”。
[18]爱:指亲近的人。张佩纶云:“爱”谓亲爱我者。且:尚且。我能:我善。此一“能”字,意思是“善”。
[19]毛嫱、西施:春秋时代越国的两个美女,毛嫱为越王爱姬,西施为春秋末年越王勾践时人,被献给吴王夫差。由于毛嫱、西施均在春秋末年,其时管仲已死,故研究者往往以此作为《管子》非管仲所作的例证之一。
[20]盛怨气:即大的怒气。盛,大,旺。
[21]去:通“弆”。蓄藏、包藏、收藏。姚永概云:“去”即“弆”之缺字,弆,藏也。恶充:即恶之实。指坏的神气的实际。去恶充,指包藏恶的实际(内容)。
[22]余忌:指更多的或更严重的缺陷。忌,忌讳,这里为缺点之意。下文“长者断之,短者续之”等等,即补偿缺陷之意。
[23]洫:放水的渠,引申为疏泄、排泻。“满者洫之”,言过满成为缺点时,则加以疏泄。此处“长者断之,短者续之,满者洫之,虚者实之”四语,用意皆在纠正严重的缺点。
[24]罪:归罪,归咎。
[25]称:声言,公开说明。
[26]节:节操。
[27]惠:通“慧”。聪慧,聪明。
[28]归人:归罪于他人。
[29]往:归向,归于。此承上文“有善而归之于民则民喜”而言,指明王归善于民,故此“往”字,指善往于民。喜民:使民喜悦。
[30]来:到来。亦承上文“有过而反之身则身惧”而言,故其“来”字,指“过”来,即反过于身之意。惧身:使自身警戒。
[31]声以感耳:指自己发出的声响感动他人耳目。此句是说,圣人在说话声音达到的效果方面很警惕、戒惧。
[32]气以感目:即“以气感目”。自己的神气感动他人的眼目。
[33]有以:有办法用来。感:感应,得以应手。斤欘(zhú):斧子。斤指斧头,欘指斧柄。
[34]绳可得料:墨绳度量过的木材。此句语义含蓄曲折,其意是说,好匠人能良好地挥动手中的斧子,就像斧子能感应到匠人的心一样;如此,合乎尺度的材料才被砍削成功。
[35]羿:古代传说中善于射箭的人。
[36]彀(gòu):箭靶。得中:能够射中。
[37]造父:古代传说中善于驭马驾车的人。辔:缰绳。策:鞭。
[38]遫兽:跑得很快的野兽。遬,同“速”。
[39]既善:意同“尽善”。本书《形势》“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既,亦训“尽”。
[40]逆:迎接,对待。
[41]不失于人:不失去民心。一说,对别人不会有过失。
[42]尝试:试行。
[43]不得其身:自身难保。
[44]可以入察:可以用它(指恭逊敬爱之道)主持祭祀礼仪。察,祭。《春秋繁露·祭义》:“祭者,察也,以善逮鬼神之谓也。”
[45]益:增加。
[46]损:减少。
[47]中国:这里指京师、京都。《诗经·大雅·民劳》:“惠此中国。”毛传:“中国,京师也。”诸夏:指中原之地。或指全中国。蛮夷:指边境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本文中国、诸夏、蛮夷,是由近及远。
[48]待此而为治乱:由此决定治乱。
[49]泽之身:润泽到身上。泽,润。
[50]审:果真,确实。此处“审行之身”,指确实执行。下文“审去之身”,指确实抛弃。毋怠:不懈怠。
[51]夷貉:泛指少数民族。
[52]恶:互相憎恶。
[53]之身者:此身者,即身体力行了恭逊敬爱。之,是,此。“身者使之爱恶”与下文“名者使之荣辱”为对文。此言是否实行恭逊敬爱之道,在身上可以决定人们的爱与恶,在名上可以决定人们的荣与辱。一说,“之”为衍文。
[54]此其变名物:指恭逊爱敬具有强大的改变作用。名物,皆指上文爱与恶、荣与辱、中国与蛮夷等对立的名物而言。
译文参考
管子说:“做人当首先忧虑的是自身修养的不完善,而不是担心别人不知道自己。丹青虽埋在高山深处,人们发觉它的用途后,就去把它们开采出来;美玉珍珠虽藏在大渊深处,人们知道它的价值后,就去把它们取出来。所以,我自身可能有过错行为,民众的评价却不会有错误。民众的观察力是精确的,谁也逃不脱他们的眼睛,而去做坏事。所以,我们做了好事,他们就会表扬我们;我们有了过错,他们就会批评我们。面对民众的批评与赞誉,就不需要再回去询问自己的家人了,所以先王总是很敬畏民众。持有善名而且听从民众意愿行事的国家,没有不走向强盛的;持有恶名而且违背民众意愿行事的国家,没有不步入衰弱的。即使是天子诸侯,如果民众都因其持有恶名而离去,那么他也只好捐弃其领地而出走,所以先王总是很敬畏民众。人观察我自身最便利的是什么?是神气与目光。圣人借用这个便利而倚重它,因而得到民众的尊重,从而名声远扬。我们也都很倚重它,但是圣人倚重它们表现自己善的一面,我们则倚重它展示坏的一面。我们倚重它展现自己的糟糕,却想招来美名,那怎么可能得到呢?即使是爱戴亲近我们的人,也不会说我们好。毛嫱和西施是天下皆知的美人,如果她们脸上总是满含怨怒之气,也就不能算作是美了。何况我们相貌不好而又满脸怨气呢?满脸怨气,满口恶言,以如此全盘的糟糕去求得美名,这怎能办得到?很严重啊,百姓憎恶那些缺陷多的人。所以,我们应当慎重对待自身的言论修为,过长的就要截短它,过短的就要续长它,过满的就要加以疏导宣泄,空虚了就要加以充实满足。”
管子说:“善于归罪于自身的人,民众就不会再归罪于他;只有从不肯归罪于自身的人,民众才会归罪于他。所以,勇于承认自身过错的人,是强大的;善于修养自身节操的人,是智慧的;不把过失或不善之事归罪于他人的人,是仁义的。所以,明君有了过失总是把错误归之于己身,有了善举则归功于民众。有了过失归咎于己,自身就会反省并修德自新。有了善行就归功于民众,民众则会因之喜悦。推让善行以取悦于民众,反省过失以警戒自身,这就是明君能治理好民众的原因。至于夏桀和商纣却不是这样,有了善举就归功于自己,有了过错则归咎于民众。将过错归罪于民众,民众就会愤怒;将善行成就归功于自己,自己就会骄矜。推脱过失以激怒民众,揽善居功以骄纵自身,这便是暴君身死国灭的原因。所以,明君总是戒惧自己发出的话语声音带给人耳朵的感觉,戒惧自己的意态神气给他人眼睛的观感。这两者有关天下得失,怎么能不谨慎呢?工匠有能力感应手中的斧子,因此有办法运用斤斧根据绳墨料理木材。后羿善于感应手中的弓箭,因此有办法运用弓弩射中目标。造父擅长感应手中的缰绳鞭子,因此有办法赶超快速的野兽,迅速走完远路。天下没有永恒的混乱,也没有永远的太平。坏人当道、恶君当政则混乱不堪,善人治世、仁君当政则长治久安,关键在于当政的贤善之人内外修为皆已尽善,有办法感化民众。”
管子说:“修养恭顺谦逊、忠敬仁爱、推辞谦让,摒除怨气、与人无争,以此待人,就不会失去人心。相反,如果自身行为狭隘多怨、争名逐利,相互之间不讲恭逊谦让,可能就自身难保。恭逊敬爱的品行,真是太重要了。遇吉事有恭逊敬爱之道可主持祭礼,遇凶事时可借以居丧。大到可以用它治理天下而不必增益其他的什么,小到可以用它修治自身而无需减损些什么。若将其行于京都、全中国,再扩展到四方蛮夷之国,以至于禽兽昆虫,都可以靠它来决定治乱。身上浸润了这种品德则会带来荣誉,身上缺失了这种品德则会带来耻辱。如果认真躬行这种品德而不懈怠,即使不开化的偏远各族人民,也可以被感化而相互关爱。如果真正抛弃了这种品德,即使是兄弟父母,也可能变得互相憎恶。所以,恭逊爱敬对于人的生命本体来说,有则可使之爱,无则令其恨;恭逊爱敬对人的名誉来说,有可使其荣,无则令其辱。其变化事物本质和名声的作用,简直如同天地一样大,所以先代圣王把它叫作‘道’。”
核心内容解读
此为《管子》第三十二篇,题为《小称》。所谓“小称”,“小”当指其篇幅较短;“称”,尹注曰:“称,举也。小举其过,则当权而改之。”则文章属于劝谏君主改变自身过错的文字。
本篇分为两部分,前面是管子正面论说,分三小节论述君主的修身之道。通观这三小节内容,并无“小称”之意,全为修养之言,其思想倾向与儒家相近。
第一节论述众人誉毁只是随一己善恶而来,为人君者不可不畏民罪己,并强调“身不善之患,毋患人莫己知。丹青在山,民知而取之。美珠在渊,民知而取之。是以我有过为,而民毋过命。民之观也察矣,不可遁逃,以为不善。故我有善则立誉我,我有过则立毁我。当民之毁誉也,则莫归问于家矣。”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管子是较早论及荣辱观的思想家。他在荣辱观上主要强调了荣辱的善恶客观性。人的行为荣辱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和民众的客观评价,如“丹青在山”“美珠在渊”,因此,当民众有毁誉于我时,我应该首先自我反省,这是对待荣辱的一种客观的、正确的态度。核心思想是强调不以权位财富论荣辱,以义为荣,以不义为辱,这是与儒家的义以为上的价值观相一致的。
第二节论述明君治民之道,在于能用自己的善行影响民众,所谓垂范以正民风,要求君主“有过反之于身,有善归之于民”。儒家思想倡导“仁政”,对统治者有着“正我”的道德修养要求。君主必须通过自我反省修身养性,以人民的利益克制自己的个人利益。历史上,商汤、盘庚、周武王就是君主中勤于道德反省、勇于自我解剖的楷模。商汤常对臣民们说:“尔有善,朕弗敢蔽;罪当朕躬,弗敢自赦。”盘庚说:“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周武王的道德修养座右铭是:“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老百姓有什么抱怨责难,责任都在我君主一个人。
第三节论述“恭逊敬爱之道”,可以改造名物, 努力倡导其作用简直“如天如地”。《尚书·皋陶谟》《逸周书》等文献中有天子“九德”的观念。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认为布行三德可以为卿大夫,行六德有国为诸侯事,天子则有九德,才能统领二者。《孔疏》言:“此句言用人之义。……故人君取士,必明其九德之常,知其人常能行之,然后以此九者之法择人而官之,则为政之善也。”以德之多少而确定保有其家、其国,符合儒家的政治理想。
同样关于帝王治政之德的论述,还见于《逸周书》之中:《逸周书·常训解》:九德: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
《文政解》九德:一、忠,二、慈,三、禄,四、赏,五、民之利,六、商工受资,七、祗民之死,八、无夺农,九、是民之则。《宝典解》:九德:一、孝。子畏哉,乃不谋乱。二、悌。悌乃知序,序乃伦。伦不腾上,上乃不崩。三、慈惠。兹知长幼。知长幼,乐养老。四、忠恕。是谓四仪。风言大极,意定不移。五、中正。是谓权断。补损知选。六、恭逊。是谓容德。以法从权,安上无慝。七、宽弘。是谓宽宇。准德以义,乐获纯嘏。八、温直。是谓明德。喜怒不郄,主人乃服。九、兼武。是谓明刑。惠而能忍,尊天大经。九德广备,次世有声。虽各“九德”之说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均为天子的治政之道,大抵皆为儒家观念的体现。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古代官僚行政管理的渊源和发展阶段(四)
古代官僚行政管理确立以后,大约经历了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三个发展阶段。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这三个阶段的行政管理也相应地逐渐演化,表现出略有不同的内容和特色。
(一)秦汉魏晋南北朝官僚行政管理的推行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刚刚问世的官僚行政管理的基本框架,不仅得到全面的继承,而且结合秦汉中央集权统一国家建立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充实扩展。秦朝创设了皇帝制,强化了行政管理的皇权主宰力量。官僚中枢组织经历了从丞相开府,到名位较低,人数稍多,与皇帝更亲近的尚书台(省)及中书省、门下省的演变。朝廷政务管理,先是九卿负责制,而后又是尚书省部曹与九卿复合施政。还全面推行了以郡县为中心的地方行政体制。考绩等官吏管理规则开始纳入法律化轨道。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监察也初具规模。但行政管理从体制到实施,还存在不少漏洞或弊端。封国食邑制仍占一定比重,郡县州官府后来也有尾大不掉之势。官吏选用,则局限于荐举、察举等,容易给世家大族垄断中、高级官职造成方便和机会。这说明秦汉魏晋南北朝的官僚行政管理虽得到较全面的推行,但某些环节或方面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二)隋唐宋元官僚行政管理的发展
隋唐宋元,是古代官僚行政管理进一步发展的阶段。此阶段,中央行政中枢和政务管理,完成了向三省或一省群体宰相辅政和六部施政的过渡。宰相变为群体后,相权分散,且频繁变换名称。皇帝在整个行政管理中的权力中心地位更为凸显。地方州县行政管理体系不断稳定调整,逐步排除了封国成分(蒙元王朝例外)。地方官的军民分职、定期迁转、奏报请示、朝廷派遣的督责地方机构等,均由不成熟向比较成熟演变。中央与地方的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唐六典》等行政法规问世,标志着官僚体系内部的管理机制逐渐制度化和法律化。科举制的产生和完善,改进了择优取才的官吏选拔机制,扩大并充实了古代行政管理的社会基础。
(三)明清官僚行政管理的高度发展与完善
明清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最后两个王朝。由于吸收了前世丰富的统治经验,及两个王朝开创者个人或民族等特殊情况,明清时期的官僚行政管理不仅较前有了高度的发展与完善,而且皇帝极端专制的特征十分突出。明清正式废除了宰相,皇帝改而以宫廷御用秘书班子为辅政工具,躬领朝廷庶政。六部等中央施政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明显提高。在元行省制的基础上,明清又以督抚、布、按等司作为中央督责地方的机构,妥善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之更有利于皇帝专制和中央集权。对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的行政管理,也趋于深入和制度化。以《明会典》《清会典》为代表的行政法规及选官、考课、监察等官吏管理制度,也达到了相当完备的程度。另一方面,胥吏幕僚把持政柄,官府臃肿庞杂,官吏贪赃枉法等官场病周而复始,愈演愈烈。
(完)
参考资料
《中国哲学通史(先秦卷)》,郭齐勇,江苏人民出版社,2021年6月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李志安;杜家骥,中华书局,2015年9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