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条例》为指引,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是加强党校建设、推动党校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党校(行政学院)作为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迫切需要通过党校教育,培养造就一大批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修订后的《条例》,为党校(行政学院)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其突出了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这意味着党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都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准确贯彻落实。同时,《条例》强调坚持质量立校,积极探索和遵循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规律、干部成长规律,提高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服务水平。这就要求党校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素质,优化教学内容和方法,以高质量的教育培养出高素质的干部。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基本任务,包括培训各类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开展决策咨询服务等。这些任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党校(行政学院)的工作体系。通过培训干部,可以将党的理论和政策传递给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他们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加强理论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可以为党委和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党的建设和国家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对于各地区各部门来说,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加大对党校的支持力度。同时,党校(行政学院)自身要以《条例》为指引,不断改革创新,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为党和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的领导干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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