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不仅是党校系统建设的里程碑事件,更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筑牢干部教育培训根基的重要举措。《条例》立足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党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等作出全面修订,既传承了党校工作的优良传统,又回应了新形势下的新要求,为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和灵魂所在。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核心要求,明确提出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党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这意味着,党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必须始终绷紧政治之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融入血脉。在教学内容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构建“总论+分论+实践”的课程体系,既讲清楚理论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又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让学员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针对性;在教学方式上,要创新专题讲授、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模式,推动理论与实践结合,引导学员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校作为党的重要智库,为党献策是其与生俱来的使命。《条例》明确要求党校“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研究,这为党校科研工作划定了坐标。当前,面对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基层治理等时代课题,党校应充分发挥贴近干部、熟悉实践的优势,组织教研人员深入一线调研。比如,围绕地方产业升级中的瓶颈问题,既分析政策落地的堵点,也提出可操作的对策;针对基层党建与业务融合的难点,总结鲜活案例并提炼规律。同时,要加强与党政部门、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形成“调研—论证—转化”的闭环,让研究成果真正成为党委决策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为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贡献“党校力量”。
《条例》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各级党委。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定期研究党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师资配备、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比如,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到党校授课,把实践经验转化为教学资源;建立党校教师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机制,提升教研人员的实践能力。同时,党校自身也要以《条例》为镜,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教职工担当作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让党校真正成为培养党的执政骨干的“红色学府”。